中評社香港11月25日電/前民進黨主席游錫堃特別費案,台北地方法院明天上午將首度開庭,傳喚游錫堃,以及游錫堃妻子楊寶玉、辦公室主任蘇昭英、承辦人賴淑芬與秘書劉建忻等四名被告。
台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今年9月21日將民進黨呂游蘇謝特別費案偵結,10月間移送台北地院審理。台北地院明天將先進行準備程序庭,由公訴檢察官陳述起訴要旨,再由被告進行答辯,之後合議庭將就證據能力部分,詢問檢辯雙方有無證據要調查,再決定下次庭期。
根據檢方起訴書,游錫堃自2000年10月至2005年12月止,由楊寶玉、“總統府秘書長”及“行政院”長辦公室等職員、隨扈等連續收集他人消費發票共516張,金額2386005元,涉嫌偽造文書罪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公務員利用職務的機會詐領財物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