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建柱(左)、蘇榮(右) |
中評社香港11月30日電/新華網報道,日前,中共中央決定:蘇榮同志任江西省委委員、常委、書記;孟建柱同志不再擔任江西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孟建柱簡歷
公安部部長。
1947年7月生,江蘇吳縣人。197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高級經濟師。
1968年至1973年任上海前衛農場供銷運輸站團支部書記、船隊副隊長、站副指導員。1973年至1976年任前衛農場運輸連黨支部書記。1976年至1977年任前衛農場黨委委員、政宣組組長。1977年至1981年任前衛農場黨委副書記兼清查主任,軟木總廠黨總支書記,農場政治處主任。1981年至1986年任前衛農場黨委副書記、場長。1986年至1990年任中共川沙縣委書記。1990至1991年任中共嘉定縣委書記。1991年至1992年任上海市農村工作黨委書記(其間:1987年至1991年在上海機械學院工業企業係統工程專業研究生班業余學習,獲工學碩士學位)。1992年任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1993年2月起任上海市副市長兼市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主任。1996年10月上海市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免去上海市副市長職務。1996年11月任中共上海市委副書記。1997年12月在中共上海市七屆一次全會上再次當選為中共上海市委副書記。2001年4月任江西省委委員、常委、書記。2001年5月在江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當選為江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同年12月在中共江西省委十一屆一次會議上當選為中共江西省委書記。2003年1月在江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江西省人大常委會主任。2006年12月16日,在中共江西省第十二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當選為省委書記(至2007年11月)。2007年10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經表決決定,任命孟建柱為公安部部長。
是十五屆中央候補委員,十六屆、十七屆中央委員。
蘇榮簡歷
中共江西省委書記。
1948年10月生,吉林洮南人,1970年1月入黨,1974年1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
1974年1月任吉林洮安縣那金公社黨委副書記、書記;1975年3月任吉林洮安縣委常委,那金公社、嶺下公社黨委書記;1980年7月任吉林洮安縣委副書記;1983年3月任吉林扶余縣委書記、白城地委委員;1985年5月任吉林白城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1987年8月任白城地委書記、行署專員;1988年1月任吉林白城地委書記;1989年12月任吉林四平市委書記;1990年3月任吉林四平市委書記兼市人大常委會主任;1992年12月任吉林省委常委;1993年1月任吉林省委常委、秘書長;1995年6月任吉林省委常委、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委書記;1996年10月任吉林省委副書記、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委書記(其間1994年7月至1997年6月在吉林大學經濟學院世界經濟專業在職攻讀研究生);1997年12月任吉林省委副書記。1998年4月至2001年10月任吉林省委委員、常委、副書記。2001年10月,中共中央決定,蘇榮任中共青海省委委員、常委、書記。2002年1月兼任青海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同年5月在中共青海省委十屆一次會議上當選為省委書記。2003年1月在青海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青海省人大常委會主任。2003年8月,中共中央決定,蘇榮同志任中共甘肅省委委員、常委、書記。2004年1月在甘肅省第十屆人大第二次會議上被補選為甘肅省人大常委會主任。2006年7月,中共中央決定,蘇榮不再擔任甘肅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另有任用。 7月28日,甘肅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了省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蘇榮辭去甘肅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主任職務的請求的決定。同年任中共中央黨校常務副校長。2007年11月任中共江西省委委員、常委、書記。
是中共十四屆、十五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十六屆、十七屆中央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