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將取消小麥、稻穀、大米、玉米、大豆等原糧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稅。 |
中評社香港12月18日電/財政部和國稅總局昨日聯合發布,將于本月20日起取消小麥、稻穀、大米、玉米、大豆等原糧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稅。這一舉措將减少相關糧食産品的出口,增加國內市場的供應,遏制食品價格上漲。
北京商報報道,取消出口退稅的原糧商品涉及五大類、84種。12月20日以前已經簽訂的價格不可更改的出口合同,在12月31日之前持已經簽訂的合同文本到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登記備案。經備案後的出口合同,在2008年2月29日之前出口的准予按調整前的出口退稅率執行;未經備案的出口合同一律按調整後的退稅率執行。2008年3月1日以後,無論新老合同一律按調整後的退稅率執行。
今年以來,玉米、大豆等糧食價格持續上漲。政府爲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除了此次取消糧食産品出口退稅,10月1日我國宣布對進口大豆實行爲期3個月的暫定關稅,稅率由目前的3%降爲1%,以增加大豆的進口。上周國內銷售了23.81萬噸玉米庫存,幷計劃再銷售50萬噸。專家認爲,無論是取消出口退稅,還是降低進口關稅,增加國內市場供應的意圖都非常明顯。
出口産品退(免)稅,簡稱出口退稅,其基本含義是指對出口産品退還其在國內生産和流通環節實際繳納的産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和特別消費稅。出口退稅主要是通過退還出口産品的國內以納稅款來平衡國內産品的稅收負擔,使本國産品以不含稅成本進入國際市場,與國外産品在同等條件下進行競爭,從而增强競爭能力,擴大出口創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