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3日電/國民黨“立委”邱毅爆料,民進黨“立委”蔡啟芳,“掏空台灣、錢進大陸、債留本土”,指蔡從2000年起及2003年分別在大陸投資“北京首龍飯店管理顧問公司”及“華夏明珠賓館”生意。
邱毅並指出,蔡啟芳結合“嘉義幫”股市大戶鄭楠興入主台灣日光燈公司,蔡啟芳卸下董座三年後,台灣日光燈公司負債27億元,積欠員工一點五個月薪水,根本就是蔡啟芳常掛在嘴邊“掏空台灣、債留本土”的典型之作。
聯合報報道,邱毅出示幾分關鍵重要文件,指他手中握有的文件非常權威,甚至有蔡啟芳親筆簽名的授權書及委託書文件、股權轉讓協議文件、臨時董事會決議案會議紀錄等,甚至連蔡啟芳的台胞證件號碼都有,蔡啟芳這次絕對賴不掉。
邱毅說,2000年3月9日,北京首龍飯店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股東郭晏生,以4萬美元轉讓股權給旭光照明公司,郭晏生與旭光照明法人代表蔡啟芳在“股權轉讓協議”文件親筆簽名。蔡啟芳所屬旭光照明持有北京首龍5%股權。
邱毅說,接著在2003年9月18日,北京首龍在台北召開“第二屆第三次臨時董事會”,主席就是蔡啟芳。會議內容,是要討論“首龍飯店管理顧問公司與北京華夏明珠賓館”簽定的合作意向書。蔡啟芳在2003年11月19日,出具一分授權書,授權張木井、陳篤夫代表首龍飯店管理顧問公司與北京華夏明珠賓館商洽簽訂補充事宜。
邱毅表示,去年1月20日,蔡啟芳以委託人的身分,委託周濱及劉國震,處理華夏明珠與北京首龍之間合同糾紛。
邱毅表示,根據“監察院”2005年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的報告,蔡啟芳在2005年的債務高達4963萬2582元,隔年債務減少了4100萬元。
邱毅表示,蔡啟芳從92年開始在大陸投資賓館、飯店生意,蔡啟芳能在一年之內就償還4100多萬元的債務,證明蔡啟芳在大陸的生意賺錢,標準的“錢進大陸”。
蔡啟芳對邱毅的指控回應說,台灣日光公司經營得“兮累累”,資產被掏空,他受託才答應擔任台灣日光董事長,設法解救公司財務危機。但接手一年,發現實在無力挽救,因此辭掉董事長,後來經營狀況與他無關。
蔡啟芳說,台灣日光在大陸投資飯店、旅館等經營有糾紛,他當時身為董事長,當然會出具授權書,委請代表前往大陸談判,目的也是要挽救台灣日光的財務,希望把大陸的錢拿回台灣,邱毅的“掏空台灣,錢進大陸”說法根本是亂說一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