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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昨舉行第三十一次會議,分組審議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交的《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制發展諮詢情況及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 |
中評社香港12月25日電/昨日下午,10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1次會議分組審議了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曾蔭權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的《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制發展諮詢情況及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
新華社報道說,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報告是按照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有關規定的解釋,在廣泛諮詢香港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提出的,全面客觀地反映了香港社會關於政制發展問題的各種意見和訴求,是一個積極、負責、務實的報告。
專程赴京出席此次常委會的全國人大常委曾憲梓、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以及列席此次常委會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黃宜弘、簡福飴、吳康民、譚惠珠等6人,出席小組討論會。
曾憲梓料有最積極回應
據文匯報報道,曾憲梓在接受本港媒體訪問時表示,人大常委會非常重視行政長官的報告,小組討論會上都做了認真討論。委員比較關心的是,普選須符合基本法規定去進行。他說,對於香港市民的政制發展要求,常委們都很認真地去聽、去考慮,相信人大常委會會作出最積極的回應和最積極的建議。
曾憲梓又指,人大常委們對香港的政制發展有著不同的看法,人大常委會現時是先聽170多位常委的意見,待6個小組討論完結後,再總結出決議案,最後於12月29日上午的會議中進行全體表決。
譚惠珠望會有明確答案
身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譚惠珠表示,希望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可以盡早為香港政制發展找出明確答案:“總的來說,2017這個日子,確實在香港能夠推得到,過得到立法會,可以實現,我覺得成數是大一些。我自己是選擇2017,我只是希望這一次的會議 是可以有一個明確的答案。”她又認為,應該先普選特首,立法會隨後,採取先易後難的方式。至於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可參照現時的形式,規模則應再商討。
黃宜弘:改選舉辦法責在港府
黃宜弘在會後強調,今次全國人大常委不會有一個明確的選舉方案,因為修改選舉方法是特區政府的責任:“議案如何修改,並沒有討論,因為這不應該由他們(人大常委)決定如何修改,因為如何修改是特區政府的責任,要提交方案,經過2/3立法會議員通過, 特首批准後,才列入人大會議議程。”他續稱,各常委都認同報告提及的種種因素,常委會也很肯定報告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