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8日電/馬英九特別費案今天上午十點二審宣判,判決結果攸關馬英九能否參選“總統”。馬英九的律師對維持無罪判決表示有信心;檢方高層日前也邀集檢察官交換意見,因應宣判後是否上訴的問題。
聯合報報道,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馬英九二審若維持無罪判決,或被依貪汙罪判刑十年以下,都不影響參選“總統”資格。但下列兩種情形,則不得參選:一、貪汙罪改判十年以上徒刑。二、檢方後來追加公務背信、公務侵占等罪名,二審判處六個月以上徒刑,且檢察官不上訴。
就前述第二點而言,若法官判馬英九背信或侵占罪名成立,等同馬案的貪汙部分判無罪,檢察官即有權就貪汙罪部分上訴;而背信、侵占屬二審定讞罪名,馬若被判不能易科罰金的六個月以上徒刑,檢方卻不上訴,馬將因“遭判刑確定且未執行完畢”而喪失參選資格。
高院合議庭已完成判決書的撰寫,法官為了保密,並防止遭駭客入侵側錄打探消息,都使用單機作業,打判決的電腦不上網,即使近日外界對可能結果傳言紛紛,合議庭表示不會受影響。
因應今天宣判後藍綠陣營可能的聲援或抗議行動,台灣高等法院已請求警力支援維護法院周遭秩序。本案合議庭由周盈文任受命法官、庭長劉景星任審判長、陪席法官是王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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