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大公報:中央一錘定音港人普選時間表到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2-30 08:47:37  


  中評社香港12月30日電/香港特區政制發展進入新里程: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決定,特區可以在二○一七年先普選行政長官,並可在二○二○年普選立法會。香港大公報今日刊登社評指出,一個具有憲制權威、符合港人意願的普選時間表,已經歷史性地擺在全港市民面前,如一切進展順利,到二○一七年,港人就可以一人一票選特首,實現最大的民主權利。

  對港人社會來說,這不僅是一項政制上的重大發展,更是港人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下政治權利的根本體現。

  九七前的一百五十年,不要說普選行政長官,就是由英倫欽點派來的港督,未到頭戴鵝毛高帽從皇后碼頭“登陸”的一刻,港人連他的姓名和尊容都不清楚,更不要說什麼置喙的餘地了。是九七回歸,是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給予了港人當家作主、可以自己選舉行政長官的權利。昨天仍在嚷嚷什麼“已經等了十年”的反對派議員政客,是自欺欺人而已,如果真要講民主權利,港人不是等了十年、而是已經等了一個半世紀,反對派對此為什麼避而不談、不敢面對?

  社評說,最值得歡迎和高興的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為港人做出了一個很好的決定,二○一七普選特首,是最適當也最可行的時機,早了不好、遲了也不宜。二○一七,回歸二十年,正好是“五十年不變”的偏前中段,港人社會在政治、經濟各方面應已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取得了較大的共識。不要忘記,僅僅是三年前,反對派議員還會幹出“綑綁”反對擴大選委會政制方案的蠢事,不久前的立法會港島區議席補選中,也還有人視抗拒中央在政制發展問題上的最終決定權為自己的“良心”。對此,中央不能不向憲制負責、向基本法負責、向港人負責,只能在確保特區繁榮穩定不會受到衝擊的前提下作出有關普選時機的決定,而二○一七先普選特首、立法會二○二○隨後,就是經過嚴肅、審慎考慮,根據憲制、結合香港社會實際,並充分考慮港人意願後定出的一份普選“最佳時間表”!

  因此,當前港人社會必須要凝聚最大的共識,對二○一七、二○二○這份普選時間表給予最明確、最有力的支持。反對派議員說什麼“不要就拉倒”是胡言亂語,但人大常委會已經作出的決定不容置疑、不能否定,則是鐵一般的事實。如果反對派仍以為可以憑遊行、搗亂的伎倆推翻二○一七的決定,那是痴心妄想了。人大常委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構,權力源自憲法賦予,不要說特區政制發展,就是全國的政治、社會、經濟、法制大事,也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來作決定,眼前此次會議除了審議特區政制發展,還就所得稅、文物保護、兒童權利以至禁毒法等七大範疇作出了決定,而所有這些決定都是“一錘定音”,特區政制又豈能例外? 

  更何況,基本法白紙黑字,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部分,特區政制發展的最終決定權在中央,是任何人也改變不了的事實。

  而更重要的是,經人大常委會“一言九鼎”之後,特區政制發展的天空,從此是更加明朗、也更加開闊了,未來有關普選的討論都應該圍繞二○一七、二○二○普選時間表來進行,而首務是先解決好二○一二兩個產生辦法的修改,離開了此一時間表,則一切爭議都只能是“無本之木”和徒勞無功的。政制發展說到底是憲制、主權之事,必須依法而行、依法而論,不能天馬行空、“各行其是”。未來港人社會只有緊緊聚焦在二○一七先普選特首這一時間表上,並依照喬曉陽副秘書長昨天作出的說明,按照特首報告、人大確定、政府提方案立法會三分二通過、特首同意並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此一“五步曲”,普選這支曲子才能奏響,“一人一票選特首”這齣戲才能唱得成,否則,“亂彈琴”是只會“走音”和不成調的。

  過去頗長一段時間,普選議題固然帶出了港人社會的期望,但更多的還是無益、無建設性的爭拗,以至在社會內部造成分化、對立,妨礙經濟和民生發展。這一代價,必須記取,港人社會不應、也不能再在普選爭拗的迷霧中虛耗下去。如今航道已經釐清、航標已經樹立,港人社會就必須端正航向,就二○一二兩個產生辦法的修改進行商議,按部就班、循序漸進,邁向二○一七、二○二○普選目標的最終實現,而與此同時,更要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促進社會的和諧與穩定,為普選時間表的順利實現創造有利條件。“二○一二雙普選”的門已經關上,二○一七普選特首則中門大開,反對派議員如果真有為港人爭普選之心,就不應再在“崛頭巷”中胡纏亂闖了。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