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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在認真閱讀《勞動合同法》釋義。 |
中評社香港1月1日電/自2008年1月1日起,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城鄉規劃法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等一批新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正式施行,將對公眾的生產生活產生重要影響。
勞動合同法: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
據新華社報道,勞動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這部法律在維護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同時,側重於維護處於弱勢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以實現雙方力量與利益的平 衡,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在尊重用人單位用工自主權的基礎上,勞動合同法要求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全面履行勞動合同、引導用人單位合理約定勞動合同期限、規範用人單位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行為、要求用人單位在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必須依法支付經濟補償,從而在勞動者十分關心 的問題上,有效地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同時,法律也根據實際需要,增加了維護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內容。比如,為保護用人單位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促進創 新和公平競爭,新規定了競業限制制度。
就業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強調公平就業 嚴禁就業歧視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就業促進法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職業仲介機構從事職業仲介活動,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公平的就業條件,不得實施就業歧視。
強調公平就業、嚴禁就業歧視的原則體現在這部法律的多項具體條文中: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婦女的錄用標準;應當依法對少數民族勞動者 給予適當照顧;不得歧視殘疾人;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法律還明確規定,農村勞動者進城就業享有與城鎮勞動者平等的勞動權利,不得對農村 勞動者進城就業設置歧視性限制。
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稅制
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這標誌著,從2008年起,中國對企業稅收實現“四個統一”:內資企業、外資企業適用統一的企業所得稅法;統一並適當降低企業所得稅稅率;統一和規範稅前扣除辦法和標準;統一和規範稅收優惠政策。
此外,法律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對國家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高科技產業、農林牧漁業項目以及環保等企業給予稅收優惠。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城鄉規劃法:引領中國進入城鄉一體規劃時代
城鄉規劃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現行城市規劃法同時廢止。從城市規劃法到城鄉規劃法,中國正在打破建立在城鄉二元結構上的規劃管理制度,進入城鄉一體規劃時代。
根據城鄉規劃法,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在內的全部城鄉規劃,將統一納入一個法律管理。目的是“協調城鄉空間佈局, 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了防止“換一屆領導換一個規劃”現象,維護城鄉規劃的嚴肅性和穩定性,法律明確規定,經依法批准 的城鄉規劃,是城鄉建設和規劃管理的依據,未經法定程式不得修改。
新動物防疫法嚴格動物疫情監管及疫情報告
經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後的動物防疫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後的動物防疫法確立了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制度。法律規定,國家對嚴重危害養殖業 生產和人體健康的動物疫病實施強制免疫。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確定強制免疫的動物疫病病種和區域,並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國家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畫。法律 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瞞報、謊報、遲報、漏報動物疫情,不得授意他人瞞報、謊報、遲報動物疫情,不得阻礙他人報告動物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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