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曉靈在落實國務院領導“讓投資人吸取教訓”的指示中發揮了重要作用。2004年9月30日,四部委聯合出臺了《個人債權和客戶交易結算資金收購意見》,對個人債權實施了打折收購的政策。《意見》規定,收購的個人債權10萬元(含10萬元)人民幣以下全額收購,10萬元(不含10萬元)人民幣以上部分按九折收購。這一新政策對以往金融風險處置的債權償付機制進行了關鍵性突破,“之所以定在10萬元,主要是當時比照了我國的存款保險制度的設計,因為經過調查,我們發現10萬元覆蓋的面比較廣。”這位副局長解釋說。
此外,德隆事件中,吳曉靈的另一個重要貢獻就是促成了第三方存管制度的建立。此前,不少證券公司存在挪用客戶資產的情況,並形成了巨大的資金黑洞。而填補黑洞的工作,落到了人民銀行頭上。這位副局長說:“當時我們堅持一點,凡是關閉的證券公司,需要動用人民銀行再貸款的,一律要實行第三方存管,不實行第三方存管的,我們不給補保證金。對於這一點,吳行長的態度十分堅決。”
這項制度的確立,使得監管機構從過去的“花錢買平安”徹底過渡到了“花錢買機制”。現在,“第三方存管機制”已寫入《證券法》,其制度存在的優勢和必要性得到了充分體現。
支持私募股權基金健康發展
作為剛剛進入中國的新興事物,私募股權基金在被社會認可方面,得到了吳曉靈的大力推動。她多次強調,中國當前的經濟環境,已經能夠適應私募股權基金的發展,並在多個場合公開表示支持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正是在吳曉靈等人的推動下,2007年9月16日,中國第一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協會在天津正式成立。吳曉靈對於發展私募股權基金觀點鮮明,她認為,私募股權基金應當是在監管豁免條款下生存,重要的是規定合格投資人的標準。她的這一觀點,也得到了包括渤海產業基金籌備組組長陳宗勝等圈內人士的一致認可。
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獲得社會重視之後,吳曉靈又開始從細微處入手,呼籲完善私募股權基金的制度建設,呼籲引導來華外資股權基金更多利用人民幣市場,呼籲成立人民幣股權基金。
現有的政策限制,使得證監會暫不能受理信託公司持股的企業上市,這為信託制的基金退出帶來了困難。吳曉靈因此又成為第一個提出“應儘早明確信託模式的特殊退出問題”的官員。
一位信託公司的人士對記者表示,“我們等這一天已經等了很久,一直希望有人能幫我們呼籲一下。”吳曉靈的表態和她在私募股權基金界的影響力,讓信託公司的心中燃起了希望。
中國小額信貸的有力推動者
作為農村金融改革的重要推動者之一,吳曉靈曾明確指出,農村金融改革是一個系統工程,必須整體推進農村金融改革,才能建立健全的農村金融體系。
在完善農村金融體系的大框架下,發展貼近農戶的小額信貸是對農村金融體系的重要補充。此前農戶的小規模信貸主要來自農信社,而規模龐大的民間金融卻被排斥在外。在與人民銀行研究局相關領導多次考察調研後,吳曉靈提出了發展小額貸款公司的框架性意見。而隨後,人民銀行相繼推動地方政府批准了7家只貸不存的小額貸款公司。為民間金融“陽光化”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一位小額貸款公司的副總裁在一次小額信貸研討會上對記者表示,他們十分感謝吳曉靈,因為正是她的力推,才有了小額貸款公司的今天。
吳曉靈為小額信貸組織獲得合法身份的奔走如今看到了成果,在多個部門的協作下,小額貸款公司已有望獲得金融牌照,向村鎮銀行和貸款公司轉型。
吳曉靈資料
吳曉靈,1947年出生,1984年畢業于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生部,1985年任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應用理論研究室副主任,1988年任《金融時報》社副總編輯,1991年任中國人民銀行金融體制改革司副司長,1994年任中國人民銀行政策研究室主任,1995年任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1998年4月,任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1998年11月,任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行長,2000年2月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2000年6月,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兼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2001年4月起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2007年12月23日,卸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之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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