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4日電/聯合晚報今天的社論指出,馬英九對特偵組檢察官發動反擊,一方面控告侯寬仁偽造文書,另方面又和陳長文律師共同告發三位檢察官偵辦高雄市長特別費案,涉及對陳雨鑫“濫權不起訴”。從政治層面看,馬英九的動作有其道理。如此反擊,可突顯檢察官偵辦特別費案時對他有高度敵意,讓社會注意焦點從馬英九是否有罪,轉移到檢察官是否濫權的問題上,相當程度,可以阻擋類似司法程序對選戰的負面干擾。
社論說,放大比較特偵組對待高雄市長特別費的態度,也可以讓選民看出這些檢察官缺乏統一原則偵辦的荒謬,顯現一審二審判馬英九無罪,實有其道理。
不過若換從司法面來看,那馬英九同時進行的兩個動作,卻是指向兩個不一樣,甚至相反的方向,一個控訴檢察官過度擴權,以主觀意志入人於罪,草率處理筆錄證物;另一個,卻反過來認為檢察官起訴太鬆,不夠嚴察。
社論指出,檢察系統今天的問題,到底是太嚴還是太鬆?老實說,如果用馬英九案來判斷,那表現得最清楚的,莫過於檢察官的英雄主義心態。受到社會期待的影響,檢察官們,尤其辦“大案”的檢察官,幾乎毫無例外都用特別嚴苛的標準,有時甚至破壞比例原則,浮濫收押、浮濫起訴、誇張求刑,以博取社會的掌聲。檢察官要當“正義英雄”,就必須將被他們鎖定調查的人先入為主視為犯人,這已經破壞了司法“無罪推定”基本原則。檢察官為了突顯自己“英勇”,還會傾向於誇大罪行的嚴重性,不管是大動作搜索、長期收押禁見或刻意從重求刑,在在都傷害嫌疑犯的人權。
社論說,習法出身,當過“法務部長”的馬英九,經歷特別費案應該別有體會,尤其是從被調查人的角度,重新理解法律執行上的現實。希望馬英九能夠省思這一趟尷尬的司法旅程,視之為人生難得的學習機會,換一個觀點反省台灣司法的短期與長期問題,除了因應選戰的政治策略外,還能有根本的改革構想。畢竟他很有機會站到權力的高處,實踐改革信念。不怕風雨考驗,更要期待風雨之後,能生出讓天下人都有可遮風避雨處的雄心理想,那才是人民最想看到的司法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