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下發了吉政發2008年1號文件,對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的省長、副省長的分工進行了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省政府實行省長負責制,副省長、秘書長協助省長工作。同時,對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决定任命的省政府秘書長的工作分工也予以確定。
省長韓長賦
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
副省長竺延風
負責省政府常務工作,協助省長分管負責發展改革、財政、人事、審計、稅務、環保、統計、編制、應急管理、金融、發展研究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包括省價格監督檢查局、振興吉林老工業基地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省財政廳、省人事廳、省審計廳 (受省長委托分管)、省地方稅務局、省環境保護局、省統計局、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省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 (省政府調查研究室)、省行政學院、省農村信用社聯社。聯系審計署駐長春特派員辦事處、財政部駐吉林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省國家稅務局、省儲備物資管理局、國家統計局吉林調查總隊、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中國銀監會吉林監管局、中國證監會吉林監管局、中國保監會吉林監管局、駐省各銀行、駐省各金融資産管理公司、駐省各保險公司、吉林銀行、東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省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省投資集團公司。
副省長陳曉光
協助省長分管負責教育、科技、文化、廣電、體育、新聞出版、測繪、知識産權、地方志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教育廳、省科學技術廳、省文化廳、省廣播電影電視局 (包括吉林人民廣播電台、吉林電視台)、省體育局、省新聞出版局 (省版權局)、省測繪局、省知識産權局、省地方志編委會。聯系省社會科學院 (省社科聯)、省文聯、省科協、中科院長春分院、長影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吉林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副省長金振吉
協助省長分管負責民族宗教、公安、安全、民政、司法、勞動保障、信訪、人防、老齡、殘疾人事業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民族事務委員會 (省宗教事務管理局)、省公安廳(包括省公安邊防總隊、省公安廳消防局、省公安廳警衛局、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省國家安全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 (包括省監獄管理局)、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包括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省就業服務局)、省委省政府信訪局、省人民防空辦公室 (省民防局)、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省殘疾人聯合會。聯系駐吉部隊、省武警總隊、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總工會。
副省長陳偉根
協助省長分管負責商務、外事、旅游、開發開放、經濟協作、台灣事務、貿易促進、長白山保護開發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商務廳、省政府外事辦公室 (省僑務辦公室、省港澳事務辦公室)、省旅游局、省政府圖們江地區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省政府開發區管理辦公室)、省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省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吉林省分會、長白山保護開發管理委員會。聯系長春海關 (包括省內各海關)、吉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旅游投資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