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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另提公投併大選 “立院”223前須提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1-24 09:19:31  


  中評社香港1月24日電/入聯、返聯公投已無法撤回或併案,如果兩大黨不想在“總統”大選期間熱炒這兩項公投,仍有機會由“立法院”另提一公投案“沖淡”入聯、返聯的衝突,但要在二月廿三日前提出,否則趕不上“總統”大選。

  聯合報報道,“中選會”法制人員說,按公投法第二條、第十六條規定,如果“總統”或“立法院”提出另一案公投,而且要與“總統”大選併辦,現在仍來得及,不過時間很緊迫。

  國民黨提的“返聯”公投昨天已通過第二階段連署人審查,合格連署人數達一百一十六萬四千多,超過門檻所需的八十二萬五千人。

  “中選會”祕書長鄧天祐表示,民進黨提的“入聯”公投案也快完成第二階段連署人審查,兩案將送近期召開的委員會確認成案。

  入聯、返聯公投會不會與“總統”大選一起在三月二十二日進行,鄧天祐表示,必須由委員會決議。

  “中選會”法制人員表示,二○○四年的防禦性公投,就是由“總統”提出,不必經過人民提出公投案的連署程序;由“立法院”提出的公投案,位階等同防禦性公投,也可跳過入聯與返聯公投的連署程序,直接由“中選會”辦理。

  由於公投法第十八條規定,“中選會”應於公民投票日“廿八天前”公告,“中選會”官員計算,一旦立院真要提出另一項公投案與“總統”大選併辦,“中選會”二月廿三日之前一定要公告,過了“二二三”,就來不及與“總統”大選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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