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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國元犯被指控受賄、濫用職權及私藏彈藥等罪名。 |
中評社香港1月25日電/上海市房地局前副局長殷國元日前遭到檢察機關起訴,檢察機關指控殷國元受賄人民幣3671萬餘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812萬餘元、美元4萬餘元。
上海“解放日報”今天報道,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時,還指控殷國元犯有濫用職權罪以及私藏彈藥罪。同時,檢察機關還以受賄罪對殷國元的妻子陳偉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查明,2000年到2004年,殷國元利用職務便利,為上海惠格置業發展有限公司、上海金農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江某某,上海盈嘉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上海茗嘉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負責人俞某,以及上海博軒商務咨詢有限公司、上海靜安城建配套發展公司等個人與單位在土地利用、拆遷許可等事項上,謀取巨額利益。
檢察機關查明,2002年殷國元在擔任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長期間,接受盧某、陳某某的請托,在審批舊區改造項目時,濫用職權,造成國家經濟損失4657萬餘元。
檢察機關還查明,殷國元將其在服役時獲取的軍用子彈52發藏匿於家中。
法院將擇日對殷國元案進行開庭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