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29日電/台灣“立委”選舉前,國民黨籍“立委”江連福涉嫌拿錢要太平市民代表陳連吉幫忙的影片鬧得滿城風雨,經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深入調查,認定江連福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今天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有期徒刑五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江連福於去年11月,透過助理柯清棟聯絡,到陳連吉住所,拿出預備的新台五萬元現金,希望陳連吉在“立委”選舉時,能幫忙找人、拉票,暗示陳連吉支持江連福。但遭到陳連吉退還,江連福勸說無效而收回賄款。
另外,江連福的重要樁腳大里市長林仲毅,為幫江連福助選,知道林水源是江連福競選對手簡肇棟的姻親,所以輾轉透過熟識林水源的大里市代許坤照牽線,去年十一月上旬前往拜訪,林水源礙於情面,先口頭同意幫忙。林仲毅又指示曾國順交付五萬元交給許坤照,再轉交給林水源,但也遭到退回。
針對江連福辯稱錢是陳連吉贊助款的說法,檢方認為,如果是政治獻金,應存入政治獻金帳戶內,但經查並無這筆款項,也未開出收據給陳連吉。
林仲毅也否認有賄選行為,但檢方認為他們都長期從事政治活動,都用金錢賄賂手段競選,認定已違反選罷法,一併起訴江連福、林仲毅、柯清棟、曾國順、許坤照五人。其中針對江連福,具體求刑五年,並建議法官宣告褫奪公權五年。林仲毅則被求刑四年六個月;曾國順求刑三年六個月;柯清棟與許坤照各求刑一年六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