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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今天前往桃園參訪時強調,減稅應有配套,扁政府剩3個月看守期才要做,實有可議之處。(中評社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2月20日電(記者 倪鴻祥)“行政院”釋出減稅利多,將綜合所得稅薪資及殘障特別扣除額調整為10萬元新台幣,教育費特別扣除額從“每戶”調整為“每人”2萬5千元等。馬英九今天下午認為,減稅措拖應有配套,扁政府剩3個月看守期才說要做,並不適宜,有可議處。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輕稅簡政”所得稅制改革方案規劃,大幅放寛現有課稅基礎。馬英九今天下午在桃園縣和大專青年座談助學貸款問題時,就政府減稅措施作出回應。
馬英九認為,政府的減稅措施應該要有詳細的配套方案,但扁政府過去7年9個月來都沒有做,現在剩3個月任期才要做,並不合適,尤其現在已是看守政府,這做法實有可議之處。
馬英九也認為,以台灣當前環境,應著重於如何提振經濟大環境,比較有效。
“行政院”今天釋放的減稅利多,包括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擬由現行25%大幅調降為17.5%,並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營所稅規定;同時將綜所稅最高級距稅率從現行40%降為37.5%,薪資特別扣除額從現行7萬8千元調整為10萬元;殘障特別扣除額從現行的7萬7千元調整為10萬元;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從“每戶”2萬5千元調整為“每人”2萬5千元;現行標準扣除額單身者為4萬6千元、有配偶者為9萬2千元,新稅制將分別調高為6萬元及12萬元。
“財政部長”何志欽表示,所得稅法修訂後,將配合“經濟部”修訂產業三法(產業創新加值條例、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產業發展基本法),儘速送“立法院”審查,若時程一切順利,預訂在2010年1月1日開始實施新稅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