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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擬最快於本月底發表針對網上保護知識產權的建議措施。資料圖片 |
中評社香港3月2日電/網上資訊流傳威力驚人,無論音樂電影新鮮滾熱辣“出爐”,那邊廂已有人非法上下載,據了解,香港政府擬最快於本月底發表針對網上保護知識產權的建議措施,傾向版權人日後可繞過法庭,毋須申請手令已可直接向互聯網供應商索取侵權人士的資料進行警告及索償行動,但不考慮設定額罰款及非法上下載列刑事化。
據星島日報報道,前工商及科技局去年四月底完成“在數碼環境中保護知識產權”諮詢文件後,事隔一年,政府內部近月與電影界、唱片界、互聯網商及執法部門多番磋商,據了解,負責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擬最快於本月底至四月下旬,發表這份諮詢文件報告,為保護知識產權提多項建議措施。
現時任何版權持有人必先向法院申請手令,始可命令互聯網供應商(ISP)交出侵權人士的個人資料,諮詢文件內有一項提議,建議版權人以後毋須再經法庭,可直接取得侵權者個人資料,而ISP則有責任提供。
報道引述消息人士指出,政府內部確傾向以繞過法庭手令方式,讓版權人如電影商、戲院商、唱片出品發行等,直接聯絡ISP取得個人資料,此舉可望簡化程序,以最快、最直接方式取得非法上下載人士資料,直搗黃龍以起阻嚇。不過,政府內部知悉這問題複雜兼牽連甚廣,尤其手機上網已愈趨普及,毋須手令也涉私隱問題,現仍努力尋求共識游說ISP與版權人可望收窄分歧,預料今年上半年必可向立法會提交報告討論。
至於諮詢文件建議,為非法上下載列作刑事罪行,以及制定侵權定額罰款的民事索償措施,據了解,當局暫未有傾向落實,有意維持現狀由法庭法官裁決。
香港影業協會執行總幹事叢運滋認為,過去的制度須循法庭申請手令,拖慢了狙擊阻截網上非法上下載問題,而且動輒要繳付龐大律師費,始可從ISP手中取得盜版人士名單。他續稱,院商、戲商已提交完整建議,認為日後毋須再經法庭頒令,只要ISP直接向版權人提交名單,版權人便可循民事訴訟向侵權者索償。
雖然,直接索取名單令人擔心私隱外泄,但他認為,ISP與版權商之間可建立一互信機制,由商會提交認可版權商的名單資料給ISP,一旦被要求索資料,ISP可核對是否屬認可名單內,避免遭濫用。
他又指,網上非法上下載已變得複雜,盜版科技愈出愈新,版權商只耗資更多法律費用才可捉拿非法上下載的“小貓三四隻”。
國際唱片業協(香港會)總裁馮添枝指出,現時每日全球網絡上有成千上萬人次在侵權上下載,外國多個國家正不斷修例提升執法能力,本港法例未能緊貼現今科技演變,每個版權人逐次通過法庭索侵權者資料及後採民事索償,相當花時花錢,香港應要與時並進,參考外國做法。
香港互聯網協會主席莫乃光則指,現行法庭訴訟機制,已有效起阻嚇作用,外國不會對非法下載人士刑事檢控,現無必要貿然引入更嚴厲機制揪出侵權者。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早前出席“青少年打擊網上盜版大使”年獎時指出,當局將於不久將來,為在數碼環境中加強保護版權發表初步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