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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子虛“自由憲章”,烏有“外來政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3-09 08:16:09  


  中評社香港3月9日電/台灣聯合報今日刊登社論說,“外來政權”與“民主政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就台灣的四百年歷史主軸而言,鄭成功、滿清,及一九四九年“光復”台灣的國民黨政權,雖皆非“民主政權”,但不能說是“外來政權”。

  退一萬步說,一九九六年,“中華民國”首次舉行“總統”直選,從此自里長至“總統”皆依“中華民國憲法”體制直選產生,因而“中華民國”政權即已成為完全徹底的“民主政權”與“本土政權”。歷史的腳步行進至此,對所有經由民選產生的“民主政權”,皆不能誣為“外來政權”。

  社論指出,然而,政客的議論卻是蠱惑視聽。一九九六年,國民黨籍的李登輝經直選當選“總統”,自稱是“第一個本土政權”;二○○○年,民進黨的陳水扁也經直選當選“總統”,亦稱是“本土政權”。可見,民進黨的陳水扁政權是“本土政權”,國民黨的李登輝政權也可以是“本土政權”。但是,為何到了今年二○○八民進黨的謝長廷與國民黨的馬英九競選“總統”,竟又見謝長廷喊出“不容外來政權復辟”的論調?

  難道只有選謝長廷當“總統”,才是“本土政權”,而選馬英九當“總統”就是“外來政權”?又為何李登輝的國民黨是“本土政權”,但到了馬英九的國民黨卻又成了“外來政權”?

  謝長廷說,“台灣四百年來的政權皆未獲台灣人民的同意”;他又說,“任何政權皆須經由人民的同意”,這即是他所謂的《自由憲章》。謝長廷的這類論述其實已甚陳腐,現今台灣民主政治的真實境界是:不必根據謝長廷憑空捏造的《自由憲章》,只要實踐《中華民國憲法》,即已實現了“所有政權皆須經人民同意”的民主準則;根據此一準則,亦即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在二○○○年出現了民進黨政權取代國民黨政權的“政黨輪替”,如今到了二○○八年,又出現“第二次政黨輪替”的可能性。也就是說,《中華民國憲法》的運作,不但已經實現了“獲同意,才可執政”,且亦實現了“不獲同意,就下台”!

  社論指出,今年的“總統”大選,是在“中華民國憲法”下,兩個政黨及二位公民(候選人)的民主競爭,而不是兩個敵國與兩名敵人的異國戰爭。所以,今年二○○八年的“總統”大選,就“憲政”精神而言,如謝長廷所說,不但是要再一次地實踐“任何政權皆須經由人民的同意”,且亦可能是要再一次地實踐“不獲同意,就下台”。

  謝長廷將人民帶到《自由憲章》的虛擬世界,並對一個虛構的“外來政權”宣戰;但在真實世界中,《中華民國憲法》已經臻至從里長至“總統”皆經公民直選產生的境界,早已超逾所謂的《自由憲章》,任何經由公民直選產生的政權皆無是否“外來”的問題,而只有是否“貪腐無能”的問題!

  爭取“連任”的民進黨政權,正是面臨“是否貪腐無能”的質疑。若問多數選民:現在的民進黨,其“本土政權”的屬性比較重?還是“貪腐政權”的屬性比較重?這個答案,或許正是民進黨不敢面對的答案。因為,如今台灣的“憲政”民主,早已超逾“任何政權皆須人民同意”的低標準,而已經進入“任何貪腐無能的政權,皆可能被人民以選票推翻”的高標準。

  社論說,謝長廷欲將“推翻貪腐政權”的真實大選主軸,轉移至“對抗外來政權”的虛擬世界。在謝長廷的定義中,馬英九是“外省權貴”,國民黨是“外來政權”,所以,不論馬英九是否獲得民心,也不論國民黨已在“國會”經民選贏得三分之二的席次,亦不論未來“內閣”理應由國民黨組建,竟然主張唯有選他謝長廷出任“積極制衡”的“消極“總統””,這才算是“本土政權”,也才算是實現了他憑空杜撰的《自由憲章》。但是,這卻絕非《中華民國憲法》的真義所寄。

  這一套“本土政權說”,已是陳腐過時,難以自圓其說。誰說“中華民國”的任何政權可以不獲台灣人民同意?三月二十二日,選民不但將投票“同意”馬謝其中一人任“總統”,亦將投票“不同意”其中另一人!

  這一切,絕非根據謝長廷子虛烏有的《自由憲章》,而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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