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12日電/國民黨“立委”李慶安今年一月以6成6的得票率擊敗民進黨的羅文嘉,當選第七屆“立法委員”。今天出刊的壹週刊指李慶安不僅擁有美國綠卡,還在1991年取得美國公民的身分,依照“國籍法”的規定,李慶安若是還擁有雙重“國籍”的話,將喪失“立法委員”的資格。
東森新聞報道,根據“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已經擔任者,各縣市公職由“行政院”或各級政府解除職務,“立法委員”應由“立法院”免除其公職身分。李慶安若確實還擁有雙重“國籍”的身分,依法必須免除其“立委”資格,也將成為臺灣首例。
李慶安從政大新聞系畢業後,就到美國的馬里蘭大學攻讀傳播學碩士,與當時同樣留學馬里蘭的余紹逖相識,並於1984年1月結婚,同年6月就在美國置產買房子。1985年,華視創設華府新聞中心,李慶安當時被指派為駐地特派員,為了可以安穩工作,取得了綠卡。依照美國的法令,1979年到1989年申請的綠卡,是沒有時效性。而她美國公民的身分,則是在1989年11月15日取得。
對於擁有雙重“國籍”身分的問題,李慶安本人承認自己曾經因為工作的關係,取得綠卡和美國的公民身分,但回臺擔任公職後,就已失效。其實臺灣擁有綠卡的政壇人士並不少,例如台北市長郝龍斌、台北縣長周錫瑋、“立委”賴士葆都曾經取得過綠卡,但都表示已經註銷或是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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