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25日電/本期瞭望周刊刊文指出,長期以來,中央及全國各地,一直在財政、金融、稅收和物資、技術、人才等方面給予西藏自治區充分的支持和幫助。文章說,對于達賴喇嘛,中國政府的原則立場一直不變,對話之門始終敞開。全文如下:
溫家寶總理在3月18日上午的中外記者會上表示,從西藏和平解放,實行民主改革到現在,西藏是進步了、發展了;“我們不僅有能力維護西藏的穩定和正常的社會秩序,而且要繼續支持西藏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提高西藏各族人民的生活,保護西藏的文化和生態環境。”他重申,“這個立場是不會動搖的。”
中央領導集體始終關懷西藏
從和平解放的那一天起,黨中央就真切地關注西藏各族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决不允許西藏長期處于落後狀態”這個指導思想,從以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同志爲核心的三代中央領導集體,到以胡錦濤同志爲總書記的新一届中央領導集體,一以貫之,堅定不移。
1956年,毛澤東在與到中南海拜年的西藏上層人士談話時說,“我們的目的是使大家都發展起來,我們要經過幾個五年計劃來克服這種落後狀况。”
在中央支持下,西藏新修築了康藏、青藏公路及當雄機場,興建了奪底、納金電站,興修水利,創辦了現代工廠、銀行、貿易公司、郵局、農場和學校,向世人展示了前所未有的新變化、新面貌和新氣象。
鄧小平早在西藏和平解放時期就直接參與、領導了進軍西藏的各項工作;在改革開放之際,領導制定了一系列加快西藏發展進步的特殊優惠政策和措施,爲加快西藏發展作出了總體設計和布局。
在鄧小平關懷下,中央于1980年、1984年相繼召開兩次西藏工作座談會。在鄧小平提出的“立足民族平等,加快西藏發展”精神指導下,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談會明確從西藏實際出發,采取特殊政策讓農牧民休養生息,發展生産,盡快富起來。
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談會决定“國家直接投資項目、中央政府財政補貼、全國人民對口支援”西藏,從而形成全方位支援西藏建設的新格局。
江澤民高度重視西藏的發展與建設。1989年10月,他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研究西藏工作,形成了關于西藏工作的十條指示,對當時的西藏起到了穩定局勢、穩定人心、解放思想、發展經濟、增進團結的重要作用。
1994年7月,中央召開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確定新時期西藏工作指導方針。會議還明確了“分片負責、對口支援、定期輪換”的援藏方式,作出了全國支援西藏和15個省市對口援助西藏的重大决策,由國家直接投資和動員全國支援西藏興建62項工程。
2001年6月,中央召開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再次把“一個中心、兩件大事、三個確保”確定爲新世紀初西藏工作的指導方針。這次座談會决定把西藏作爲西部大開發的重點地區之一,將對口援藏工作在原定10年的基礎上再延長10年;“十五”期間中央財政補助370億元,由國家投資建設117個項目,總投資達312億元;同時,確定各省市援藏建設項目70個,總投資10.6億元,幷加大對口援藏力度,擴大對口支援範圍,新增3個省、17家中央直屬企業對口支援西藏,使援藏範圍覆蓋到西藏所有地市和73個縣市區。
胡錦濤曾經擔任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4年,到中央工作後,他一直挂念著西藏的發展和穩定,强調“西藏的發展、穩定和安全,直接關系到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關系到民族團結、祖國統一和國家安全。實現西藏的繁榮進步,保持西藏的安定團結,是包括西藏人民在內的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望和共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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