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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江連福主張設“第一夫人辦公室”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3-25 15:11:50  


江連福建議設“第一夫人”辦公室,讓“第一夫人”確實扮好角色。(中評社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3月25 日電(記者 黃惠玟)國民黨“立委”江連福今天下午建議修法,比照美國設立“第一夫人辦公室”,協助“第一夫人”從事社會公益事務,將“第一夫人”的公私領域事務處理原則予以法制化。台灣“總統府”組織法中,也應增訂機要室掌理“總統”、“副總統”、“總統”配偶機要事項,藉以讓“第一夫人”與官邸事務法制化,將“第一夫人”的政治角色、公共形象等清楚呈現。

  江連福說,“第一夫人”(“總統”配偶)職責並無受到明文規範,多隨個人個性、喜好、政治氣氛、“總統”和群眾的接受度,給人民不同程度的感受。目前,“總統”夫人相關機要事務,已慢慢由“總統府”機要室兼任代為處理,但受限於組織法規定,一直無法踏出修法第一步。 

  江連福表示,在台灣,“總統”雖配有官邸,但並無人員編制,相關人員必須占“總統府”職缺。以美國為例:美國白宮為住家和辦公室一起,也是整個聯盟行政機構的中樞,負責處理總統相關的日常事務,與國會和其他行政機構及社會組織進行聯繫,所以總統與第一家庭的公私領域都有明確規範,其他諸如英首相夫人亦設有辦公室。

  江連福分析,從60年代開始,美國的第一夫人在白宮東廂都有自己的辦公室。除了配合總統的行程外,第一夫人也有自己的行事曆,可以自己召開記者會、接受媒體訪問,新聞秘書對外發言。第一夫人辦公室雇用的人大多來自公共部門或那些致力於為少數族群和貧困民眾改善經濟、政治和社會地位的機構。

  江連福認為,目前台灣的制度在“總統制”和“雙首長制”間游移,但“總統”的實際政治運作,顯示更趨向“總統制”的內涵,而媒體對於“總統”家庭的日益關切,更顯得“第一夫人”與官邸事務法制化的急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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