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3日電/“達賴所提出的‘大藏區’包括現在西藏在內的四川、雲南、甘肅、青海。”中央民族大學副校長喜饒尼瑪2日在國務院新聞辦接受記者集體採訪時說,“這在歷史上中國的行政區劃裡是沒有的。”
新華社報道,有關人士表示,歷史上並不存在所謂統一的“大藏區”,這一事實有資可查。
十三世紀中葉,西藏正式歸入中國版圖,成為中國元朝(公元1271-1368年)中央政府直接治理下的一個行政區域。自此之後,盡管中國經歷了幾代王朝的興替,多次更換過中央政權,但西藏一直處於中央政權的管轄之下。
實際上,所謂“大西藏”不過是帝國主義企圖瓜分中國而策劃的陰謀。經過漫長的歷史變遷,藏族除聚居於西藏之外,還分別聚居在四川、青海、甘肅、雲南等省的一些地區。
西藏以外的藏區,由於地處青藏高原或重要交通要道,自古以來就是各民族交往、碰撞、融合的大舞台。並且,除藏族外,鮮卑、回鶻、黨項等中國古代民族,以及蒙古、漢、回、撒拉、羌、納西等民族都在這裡世代居住。
公元9世紀,吐蕃王朝崩潰後,上述地方長期以來或各自為政,或分屬不同民族建立的地方割據勢力,或統一於中原王朝,但西藏地方政府從未管轄過西藏以外的其他藏區。流亡國外的分裂主義分子把“藏區”作為一個政治實體來提,是在故意混淆“西藏”和“藏區”兩個概念。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基本上維持原來的行政區劃,在四川、青海、甘肅、雲南四省的藏族聚居區建立了十個藏族自治州、兩個藏族自治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