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0日電/據新華社報道:10日從中國政府網獲悉,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於2008年糾風工作的實施意見》指出,要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中央價格監管政策的落實。
意見指出,要督促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嚴格控制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調整,對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及服務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對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進行必要的監管,堅決糾正不顧大局,不執行、不落實中央有關加強價格監管的措施及工作要求等行為,嚴厲打擊價格方面違法違規行為,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需要。
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國務院糾風辦主任馬馼日前在杭州召開的全國糾風工作會議上強調,“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依法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強化對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務價格的監管,嚴厲打擊價格違法違規行為”。
據了解,2008年,各級發展改革和價格主管部門將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繼續加大工作力度,確保中央加強價格監管各項措施落實到位。比如,繼續充分發揮財政促進結構調整和協調發展的重要作用,優化財政支出和政府投資結構,增加對薄弱環節、改善民生、深化改革等方面的支出。
同時,加強對大宗農產品、初級產品、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價格、市場供求、庫存變化情況的監測分析,增強價格調控的前瞻性和預見性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