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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千萬別混亂了“憲政”角色的分際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4-11 08:36:16  


  中評社香港4月11日電/“副總統””當選人蕭萬長最近常在媒體曝光,能見度甚高,即將出席博鰲論壇,顯然不是沒有聲音的人。在大選之前,馬英九先生即曾宣布蕭先生將是台灣經濟重建的要角;表示藍軍執政之後,將會借重其財經長才,參與將來的經濟規劃。台灣中國時報今日發表社論說,在此我們還是想提醒一下,儘早注意相關角色在“憲政”上的高度與分際,或許可以減少日後許多不必要的紛擾。

  三二○以來,蕭萬長曾不時以財經掌舵的角色自居。例如他日前向媒體表示,五二○之後油價將“一次漲足”,這樣的政策觀點,我們也許並不反對,但總是認為如此具體的政策,留給“經濟部長”或“行政院院長”加以決定為宣布,較為恰當。另外蕭也曾表示將來的“閣揆”最好能與他有若干默契;不久後即已傳出將由劉兆玄“組閣”的消息。劉曾是蕭院長的副院長,默契十足,不是重點;我們對“閣揆”的人事安排,也無意於此表示意見,只是覺得縱使馬蕭劉合作無間,由副“總統”當選人以自己為中心,公開對將來的“行政院院長”設定隱形的條件,實有諸多不妥。 

  馬英九當選“總統”後接受媒體訪問時,確曾表示,將來行政、立法與政黨之間的協調,要多倚重蕭先生的長才。我們固然欣見正副“總統”與“行政院長”彼此水乳交融,合作無間,但仍不得不對“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院長”之間的角色,提出“憲法”高度的釐清。我們寧可先做烏鴉,忠實地提出憂慮,而不希望在問題出現之後,再做事後的批評。 

  社論指出,“副總統”是備位“元首”,“憲法”上並無既定的職權與任務,如何適當發揮政治上的功能,要視其與搭檔之間的溝通與共識而定。“總統”可以在恰當的領域以恰當的方法借重“副總統”,但“副總統”自己一定要有分寸。如果“副總統”不時宣告政策指示,協調者成為施令者,備位成為“元首”分身,就會出現逾越尺度的顧忌。從制度上說,“總統”對“副總統”的授權,不會大過自己的權柄範圍。在“憲法”所列舉屬於“總統”的職權事項上,“總統”固然是最高的決策者;在“憲法”所列舉以外的事項上,“行政院”仍然是概括的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院長”才是“行政院”的首長。凡是“行政院”的職權範圍,“行政院院長”必須受到“總統”高度的尊重,“副總統”更是不在話下。蕭先生現在還是“副總統”當選人,誠宜深切體會此中應有的分際。油價是否一次漲足,怎麼說都不像是“總統”的職權,不在馬英九競選政見的範圍之內,看不出來如何可由副“總統”代替行政院行使“憲法”上的職權,加以決定。

  再如任命“行政院院長”,本是“憲法”明定專屬於“總統”的權力。不說“總統”當選人未曾授權“副總統”當選人開設“閣揆”人選條件;就算是確有授權,以“副總統”做為中心開設條件,也不恰當,徒然招惹人事卡位的聯想與是非而已。如果馬英九原不介意蕭萬長積極發揮政治上的功能,仍不該因此使得“行政院”聽命於“副總統”。蕭先生身為“副總統”,可經“總統”授權成為政治上的潤滑劑,在財經決策上恰如其分地與“行政”院團隊充分合作;如果落人口實,成為“總統”干預行政院決策的政治包袱,那絕不該是授權的本意。

  社論說,我們在此也要強調政務官受到尊重的重要,“行政院院長”是“內閣”之首,“總統”必須給予足夠的尊重,特別是“內閣”人事安排與政策形成,都不該將院長看作僚屬任意指使。“行政院院長”領導“內”閣,對於所任命的“閣員”,亦須給予政務官應有的尊重,由其掌握政策方向,才能集結器識恢宏,肯負政策責任,知所進退的方面大員,而不是受到唯唯諾諾的倖進之徒包圍。過去八年,“閣員”被招來揮去,五日京兆充斥,與此極有關連,新政府不該重蹈覆轍。“總統”與“行政院院長”尚且應該掌握分際,“副總統”更無越俎代庖之理。 

  “副總統”當選人宣示具體人事與施政方向,制度上有所不宜,領導統御上也有商榷餘地,千萬不要壞了政治風範與規矩。 

  社論認為,蕭萬長確實財經資歷完整,經驗豐富,是未來可能“閣揆”的舊上司,但蕭先生將要擔任的是“副總統”,並不享有“憲法”實權,也不該因為“總統”信任有加,即可取代“行政院院長”及“內閣”閣員的職位角色。一旦予人成為財經政策太上領航人的印象,而不只是從旁照料協助而已,新政府財經團隊恐有領導系統分歧,政出多門的問題,不是台灣之福,慎之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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