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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君如稱,中國公民的人權是在中國共產黨的正確領導和艱辛努力下逐步實現的。資料圖片 |
中評社香港4月21日電/中央黨校副校長、中國人權研究會副會長李君如21日在“北京人權論壇”上做大會發言時指出,中國在人權事業上取得了歷史性進步和成就,中國的人權事業有其自身的顯著特點。
據新華網報道,李君如說,中國公民的人權是在維護國家的集體人權過程中逐步實現的。中國人惟有獲得民族的獨立和解放,獲得整個國家在世界上應該享有的權利,才有中國人個人的人權。國家的發展和強大正是實現和保障每一個公民的人權的條件。
他說,在維護國家主權的同時,“依法保證全體社會成員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正是中國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過程中尊重和保障人權的一大特點。
李君如稱,中國公民的人權是在中國共產黨的正確領導和艱辛努力下逐步實現的。中國共產黨在不同時期為中國推進民主、保障人權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別是1949年中國共產黨制定了反映和保障中國人民基本人權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建立了人民當家作主的新中國,實現了中國歷史上第一次人權大解放;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30年,經濟、科技、教育、文化、政治等體制改革以及和諧社會建設、黨內民主建設等都極大地推進了中國人權事業的發展,實現了中國歷史上第二次人權大解放。
李君如說:“我們也不否認,在中國人權發展道路上,有過曲折、犯過錯誤,但這些失誤傷害的不只是群眾,也有自己的黨員幹部,而且這些失誤都是我們自己糾正的。”
李君如表示,中國公民的人權是在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中逐步實現的。
李君如說,1978年中國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得到一個最重要的認識,就是摒棄“以階級鬥爭為綱”,尊重和保障了人權;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更是實現和保障了人權。現在,我們在加快發展的同時,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放到更加突出的地位,要以改善民生為重點推進社會建設,中國公民的人權進一步得到尊重、實現和保障。
《世界人權宣言》第三條規定:“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李君如指出,在中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要落實這一人權,必須把公民的生存權、發展權放在首要位置。在經濟社會的發展中,以實現公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為基礎,實現公民其他方面的基本人權,是中國人權事業的一個顯著特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