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23日電/台灣中國時報今日刊登社論說,最近幾起散見於媒體版面的司法新聞,顯示新政府即將面對不少的司法作業,既關係台灣法治前途,也足以決定司法的體質與信用,新政府組建過程之中,必須認真處理。
眼前就已有多起牽涉政治效應的司法案件,考驗新政府,像是首長特別費案、“國務機要費”案、高雄市長選舉緋聞錄音帶案、紅衫軍集遊法案等等;又還有三一九槍擊案、林宅血案與陳義雄命案如何重開調查等等,似乎無一不與新政府的基本法治理念有關。
容我們翻一筆舊帳,首次政黨輪替之前,國民黨人士“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一句話,審判系統久久難以抬頭。最近謝長廷預言“國民黨上台會搞法律清算”,或許是召喚往昔記憶幽靈來為所涉司法案件預留台階,但如果不是前事不遠,當亦無從見縫插針。新政府的司法政策能不能一新社會耳目,確還需要檢驗,今日的法治觀念是否勝過往日,也有待觀察。
社論指出,首先,新政府能否充分辨識審判與檢察的體系功能間應該涇渭分明,將是主要關鍵。我們關心新政府會對檢方展布什麼樣的政策重點方向,並不以為其可運用任何政治力左右法院的審判。新政府想到重開三一九槍擊案、林宅血案與陳義雄命案之偵查,警方檢方想必會有相應作為。但是,基於檢察一體原則而重啟偵查,若是相關案件進入法院程序,卻不能影響干預審判,這是尊重審判獨立的硬道理。再如特別費案檢察總長迄今未見統一機關見解,任由檢察官各自形成歧異的辦案立場,破壞檢察一體,又何嘗不是種因甚或受制於執政者的態度?呂秀蓮最近受審時呼籲要有解決政策;新政府絕不該左右法院審判,卻可敦促檢察系統統一形成追訴或不追訴的立場,不因藍綠而有不同。馬英九身受特別費案纏身之苦,迄未終結;既已清楚認識審判獨立與檢察一體之間的差異,新政府接事後檢方難道不該適時依循法院見解齊一腳步?再如輿情期待續查“國務機要費”案與高雄市長選舉錄音帶案的幕後真相與法律責任,新政府又豈能毫無檢察體系依法辦事的刑事政策立場?
也許會有以為,新政府一面決定是否啟動檢警辦案,一方面不能影響法院審判,有無矛盾?果有此疑,即可見國民黨當年貽害匪淺。往昔國民黨主政時曾以“司法”之名,動輒將“檢察一體”擴充誤導成為“審檢同體”,馴至審檢體系觀念混淆,也不知審判獨立與檢察中立不能相提並論;“法務部”標榜不指揮檢察官辦理個案就是尊重檢察中立,反而諱言檢察總長應循檢察一體原則執行刑事政策,已是見樹不見林;更曾利用審檢不分以造就檢察系統長期僭行法院的審判職權(如提審、核可羈押、監聽等等)。解嚴以後,雖已逐步撥亂反正,但錯誤觀念仍然存在。檢察系統專擅強制處分至今猶有遺患(如限制出境);戒嚴時期以不實筆錄入人於罪的積習未除,膽大妄為的程度,連在馬英九、呂秀蓮的特別費案中也備受質疑;而檢、審人員對於自家人違法時慣於官官相護,也是人民至今對司法公正難有信心的重要原因。民進黨政府貪權怠惰,辜負了人權立“國”的理想,就是新政府不能因循前非的法治習題。
社論指出,司法制度建設的方向,亦應正確把握。民間法界人士及司法院高度支持的“法官法”草案,“法務部”在前屆“立法院”中從中作梗,功敗垂成。新政府不能只為遷就檢方顧忌終身職保障缺乏正當性的本位利害,即欲以審檢不分的“司法官法”含糊將就,爭取支持,卻開法治倒車。檢察系統也不能因為新“總統”曾任“法務部長”,就期待新政府走回護短護航的舊路。新政府必須發揮魄力為所當為,把民進黨政府該做而未做的整頓措施斷然付諸實現,徹底洗刷國民黨的舊形象,例如早經宣告為違憲的集會遊行法惡法還在,馬英九競選時亦曾明言其有違“憲”之虞而主張修正,新政府即應盡速修法,難道又要等到民進黨上街抗爭再用違憲的法律相加,讓台灣重現昔年的政治惡夢?
社論認為,至於妥善挑選司法人事,也是新政府展現法治決心的要徑。現在“新閣”已經確定將由知名律師王清峰接任,另一個新的階段即將展開,如何面對迫在眉睫的諸多司法功課,我們都在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