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30日電/台灣的“總統”當選人馬英九不滿民進黨代主席謝長廷於去年“總統”大選期間,指稱馬英九將特別費匯給家人繳保險費等情事,因而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誹謗自訴案。台北地院今天開庭時,審判長沈君玲要求馬英九與謝長廷於開庭時出席,確定馬英九是否繼續提告。
中央社報道,謝長廷於去年九月二十四日在高雄市港都電台前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馬英九使用假票核銷特別費,並以特別費支付子女在美讀書,餘繳稅、保險費、認購中國銀行股票等費用。馬英九不滿謝長廷說法,同年月委任律師向台北地院提出誹謗自訴,法院今天再度召開準備程序庭。
台北地院為了確認馬英九是否繼續提告,審判長沈君玲開庭時委請兩名律師分別向當事人告知,要求馬英九與謝長廷兩人在六月四日再度開庭時出席。
馬英九委任律師賴素如指出,她已代表馬英九向法院提出光碟片及相關新聞報導等證物,本案事實明確,實無必要傳喚馬英九出庭,但既然法院要求,她近日內將轉告馬英九,由他本人決定。
賴素如表示,法院傳喚馬英九的目的,主要是希望他撤回告訴,但她希望透過訴訟釐清真相,並導正選風,不要讓部分有心人士認為選舉期間即為法律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