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2日電/民進黨政府即將交出政權之際,爆發外交超級大醜聞。外交人士透露,由扁政府高層邱義仁牽線,“外交部”2006年委託中間人金紀玖和吳思材與巴布亞新幾內亞談判建交,秘密援助經費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約台幣八億九千四百萬元),結果全遭侵吞。
“外交部”已經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並將本案送檢調單位偵辦。中央社報導,擁有美國護照的金紀玖去向不明,而吳思材則已被台灣司法單位扣留,正進一步調查中。
中間人 邱義仁介紹的
聯合報報道,外交界資深人士指出,這件“外交部”試圖與巴紐建交的案子,是邱義仁起的頭。邱介紹金紀玖和吳思材給“外交部”,由兩人居中與巴紐談,並要求三千萬美元秘密經費,其中廿萬美元是金和吳的活動費。
“外交部”2006年八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新幾內亞談建交,並同意存入三千萬美元到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作為給巴國技術援助經費。
雙方約定,金、吳兩人承諾僅在“外交部”同意及技術援助談判成功後,才能從戶頭提款。兩人也同意,如果“外交部”提出要求,就必須無條件返還這筆款項。
討鉅款 兩人都拒歸還
同年九月十四日“外交部”把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入金紀玖、吳思材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戶頭。吳通知“外交部”收到匯款,並寫信給“外交部長”黃志芳,確認協議條款。
“外交部”後來決定中止與巴布亞新幾內亞的談判,並於2006年底向金紀玖、吳思材追討款項。但兩人並未歸還鉅款,於是“外交部”在新加坡提出訴訟,要求兩人歸還這筆款項,同時支付訴訟費用。
據了解,“外交部”四月十八日透過呂俊昭律師事務所,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控告金紀玖和吳思材,要求追討屬於“中華民國”政府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
星法官 裁准凍結資產
為防止金紀玖和吳思材脫產,“外交部”又於四月廿八日透過律師,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在訴訟開審前,禁止金、吳脫手或處理在新加坡的資產,禁制令適用於他們在新加坡的資產,無論資產是否在他們名下,以及獨立或聯名擁有,承審法官洪素燕已裁准。
禁制令規定他們必須在收到法院命令廿一天內,向“外交部”委託律師交代在新加坡的資產。
“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昨天指出,台灣外交處境艱困,推動秘密外交有其必要,本案現已進入司法程序,且為保護臺灣利益等實務考量,詳細內情目前不便對外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