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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醜聞案” 檢方第二度傳喚黃志芳說明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5-09 21:13:47  


黃志芳拒絕回應記者問題。
  中評社香港5月9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十億元“外交醜聞案”,承辦檢察官黃謀信9日晚間以證人身分,第二度傳喚台灣的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到案,要追查案件的主謀是誰。

  黃志芳大約於晚間8時許抵達台北地檢署,但他拒絕回應記者的問題。檢方這次約談,主要要求黃說明為什麼要委託金紀玖、吳思材兩人擔任中間人,以及與巴布亞新幾內亞談判“建交”的整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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