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ML格式
】 【
大
中
小
】 【
打 印
】
“外交醜聞案” 檢方第二度傳喚黃志芳說明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5-09 21:13:47
黃志芳拒絕回應記者問題。
中評社香港5月9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十億元“外交醜聞案”,承辦檢察官黃謀信9日晚間以證人身分,第二度傳喚台灣的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到案,要追查案件的主謀是誰。
黃志芳大約於晚間8時許抵達台北地檢署,但他拒絕回應記者的問題。檢方這次約談,主要要求黃說明為什麼要委託金紀玖、吳思材兩人擔任中間人,以及與巴布亞新幾內亞談判“建交”的整個過程。
【
CNML格式
】 【
大
中
小
】 【
打 印
】
相關新聞:
涉案升高?黃志芳、柯承亨遭境管
(2008-05-09 18:43:45)
為什麼此刻離婚?邱義仁說話不老實!
(2008-05-09 18:11:59)
張顯耀:巴紐案在行政體系有6大疑點(圖)
(2008-05-09 17:33:16)
王作榮:巴紐案百分百洗錢 邱黃應該自殺
(2008-05-09 17:26:33)
民進黨鞠躬道歉 宣稱巴紐案是醜聞不是弊案
(2008-05-09 17:26:18)
網友爆笑新作:金援弊案版《哈利波特》(圖)
(2008-05-09 17:15:56)
民進黨準備好了 要替巴紐案陪葬
(2008-05-09 17: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