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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 主計長:邱黃若有財務責任要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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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4 16:46:51
中評社台北5月14日電/對於巴紐外交醜聞案的10億元,“監察院”審計部官員認為,應可以對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前“外交部長”黃志芳等索賠,“行政院”主計長許璋瑤上午表示,如果沒有財務責任的話,可以以“意外事故處理”,如果有財務責任就要追查。
許璋瑤表示,如果邱與黃沒有財務責任的話,審計部可依審計法第72條,以意外事故處理,但如果有的話就要負財務責任,就是要負連帶的財務責任,就要賠償。
不過,許璋瑤說,要不要賠償,還是由審計部依審計法來認定,現在最重要的是把錢追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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