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21日電/台灣“立法院”初審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初期擬開放人民幣單向兌換;銀行業者表示,對於人民幣兌換業務,已準備好了。
中央社報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8條及第92條修正案”,明定在雙邊貨幣清算協定簽訂前,人民幣在台的管理及貨幣清算,由台“央行”會同“金管會”訂定辦法。台“央行”表示,人民幣在台兌換初期先採單向兌換,限額為人民幣兩萬元。
台灣銀行總經理羅澤成表示,由於台銀有在金馬地區有兌換人民幣的經驗,在人民幣真偽的辨識及收兌上,沒有問題,已經準備好了。
銀行公會理事長許德南表示,針對辨識人民幣真偽,台“央行”已舉辦多次講習,銀行業間針對人民幣的收兌及辨認,已做好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