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5月22日電(記者 林淑玲分析報導)台灣“法務部長”王清峰上任第一件事,決定籌組“中央廉政委員會”並訂定公務員倫理規範。她認為,香港的財產財源不明罪,施行成效不錯,未來在貪污治罪條例亦將增訂財產來源不明罪,並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增訂財產申報不實罪。
民間出身的王清峰上任的第一刀,就揮向貪官,給台灣民眾留下深刻印象。扁政府過去8年,最嚴重的就是貪瀆問題,很多高層官員、幕僚都“不知不覺”成了腰纏萬貫的富豪,與生活清苦的基層民眾形成強烈對比。
就以陳水扁為例,他的月薪新台幣40多萬元,加上年終獎金,年收入也不過500到600萬元,他卻可以累積這麼多的資產,兒子、媳婦都不必上班,就每天穿戴名牌,過著公子哥兒的生活。若干幕僚也一樣,明明每個月薪水多少大家都知道,但手上的手錶一拿出來,都是上百萬起跳,一只鋼筆數十萬。
訂定財產不明罪對貪官污吏將有極大的遏阻作用,儘管無法做法完全杜絕,至少可以讓官員有所警惕,不敢亂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