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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外界才知道,陳水扁沒有移交給馬英九任何一件“絕對機密”檔案。(中評社記者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5月26日電(記者 倪鴻祥)“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今天下午指出,截至520為止,有關“正副總統”及“府秘書長”、“副秘書長”移交的檔案,移交的機密檔案共有1744件,其中陳水扁移交277件,只有7件列為“極機密”,沒有移交屬“絕對機密”等級的檔案。在扁政府移交的1744件檔案中,列為“絕對機密”的只有1件,而且還是呂秀蓮所移交。
扁政府之前對外宣稱,部分“國務機要費”用於對澳洲秘密外交工作的“南線專案”,但移交檔案中並沒有“南線專案”。
王郁琦並表示,有關陳水扁所涉“國務機機費”案的相關事證,以及“特偵組”所查封的會計憑證,馬政府都還沒決定是否要解密,一旦有相關決定,會再對外公佈。
王郁琦今天下午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就府方處理卸任“總統”、“副總統”及前任“秘書長”、“副秘書長”辦公室移交的機密文書檔案進度作說明。他表示,收到移交的1744件檔案中,並沒有陳水扁所稱外交機密檔案“南線專案”。
王郁琦並表示,檔案移交沒有法制化,因此就算扁政府沒有移交出來的檔案,馬政府也無從得知。
不論是“南線專案”、“國務機要費”案或是“特偵組”查封的會計憑證,都涉及已被列為被告的陳水扁是否會遭起訴,及其妻吳淑珍是否會被法院判決有罪,因此“特偵組”曾去函要求馬政府能儘快解密並提供相關事證,但馬英九尚未作出決定。
所謂“南線專案”,係2006年爆發“國務機要費”案時,府方告訴檢方,部分“國務機要費”用於對澳洲的外交工作,代號為“南線專案”。由於沒有秘密外交沒有憑證,府方才以“台灣紅”負責人李慧芬在君悅飯店消費的發票代替核銷。
王郁琦說明,“總統”、“副總統”、“秘書長”、“副秘書長”辦公室移交的檔案部分,截至520為止,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與“總統府文書處理手冊”等規定,扁政府移交的機密檔案共有1744件,其中被列為“絕對機密”的只有1件。為前“副總統”呂秀蓮所移交,列為“極機密”的有144件、列為“機密”有184,列為“密”的有141件,其餘1274件是普通檔案。
若以“正副總統”及“府內三長”計算,陳水扁共移交277件,其中沒有“絕對機密”,“極機密”只有7件,其餘檔案是自“機密”以下的等級。
呂秀蓮移交1015件,“絕對機密”有1件,“極機密”只有18件,“機密”有46件,“密”件有55件,其餘為一般檔案。
前“秘書長”陳唐山16件,屬“密”件共有12件,其餘都是一般檔案。
至於兩位前“副秘書長”陳其邁405件,“密”件有86件、“機密”有126件、“極機密”有119件,其餘為一般檔案;林佳龍則只有31件。
王郁琦表示,目前“總統副總統職務交接條例”尚未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日後該條例法制化後,對卸任“總統”、“副總統”及前任“正副秘書長”所處理檔案的移交,將有明確的規範作用。
至於府內各局處所移交的文書檔案,王郁琦說明,“總統辦公室”每日都會收到外各機關及民眾來文或信函,如屬一般性或經常性者,分別交由府方各業務單位處理,包括:第一局負責法律公布、官員任免及政情摘報等,第二局負責機關團體及民眾喜慶哀輓及勳章褒揚等,機要室負責接見賓客談話紀要及機要函件處理,公共事務室則負責人民陳情等。
王郁琦表示,另外,如屬特殊或重要者,則奉交“秘書長”、“副秘書長”或由“總統辦公室”幕僚自行處理。對於大部分交由府方各業務單位處理者,各單位承辦人依公文程序處理完畢後,已經歸檔交由檔案科(第二局第三科)管理,因此沒有檔案移交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