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31日電/汶川地震之後,各界捐助與國家投入空前,截至28日14時,各級財政部門已累計投入抗震救災資金195.57億元,全國共接受國內外社會各界捐贈款物總計347.87億元。數量如此之巨,已使監管問題日益爲社會各界憂心。前日,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管專題會議在京召開,中央成立罕見的高規格監察領導小組,成員機構橫跨紀檢、監察、民政、財政、審計等衆多部門。中央高層强調,發國難財天理難容,將對貪污截留挪用等行爲嚴懲不貸。
南方都市報30日發表社論指出,自汶川地震以來,社會愛心匯聚,能量驚人,而對善款物資和應急投入的監管憂慮,一天不曾止息。此次中央迅速行動,不遮掩、不避諱,向外界發出清晰信號,決不姑息縱容貪腐無良之徒,顯示出高層意志的果敢坦率,要不負社會各界愛心所托。至昨日,中央紀委監察部頒布《抗震救災款物管理使用違法違紀行爲處理規定》,各相關部委亦嚴詞申肅,約法三章,救災物資投入監管的高壓態勢已經呈現。
社論說,中央對貪腐的高壓態勢從未松懈,但要真正將相關精神落到實處,仍有待多方努力。從根本上看,這仍然涉及監管體系的改進。無論是政府行政體系的監管,還是公辦慈善組織的監管,都面臨如何在內部監管的框架之下,實現最大監管效益的問題。退一步說,我們現在尋求的只能是最好的內部監管,通過上級監督下級的高壓態勢,希望可以達至較好的監管效果。當然也有引入外部監督的嘗試,四川省就公開征集一批社會監督員,已有包括外國人士在內的1700餘人報名。錄用的社會監督員將統一培訓,充實對基層政府的社會監督力量。
事實上,依循反腐思路,抗災救災款物的監管,除了政府內部的制衡監督之外,更爲重要的仍是信息公開。如果全部救災投入和捐贈款物的來龍去脉,都能盡其可能地向社會公布,向媒體公開,則內部監管模式的弱點將得到較大克服,才能與內部監督的高壓態勢形成合力,真正轉化爲清晰可見的實效。大難當前,最不能辜負的是人心。目前來看,救災款物的使用要做到更充分的信息公開,無論從技術上還是公衆要求上,都完全可以也應該實現。
社論指出,所謂發國難財的種種途徑,概言之,無外是假公濟私和權力尋租,本質上仍是一個權力監督問題。數量巨大的財政投入和社會捐贈,在行政主導的救災機制之下,統統納入了政府行政管道來調撥分發。如果沒有公開透明的運作,社會公衆、市場力量甚至人大機構的可能監管,都將變得無足輕重,形同虛設。這使汶川地震的救災重建工作,實際上成爲考察政府信息公開表現的一次機會。
這其中,一方面要確保公衆能得到及時的款物使用信息,另一方面要引入機制確保公布的是准確信息。前者有賴于人大機構對行政權力的制衡推動,包括《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在內的行政法規也將有助政府信息的公開;後者則必須改善監管技術,引入審計機構,甚至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市場力量,確保財政投入和慈善款物的開支信息真實准確。
社論認爲,抗震救災款物監管不力,將使災後重建成爲公共財政的黑洞,也會讓救災賑濟成爲社會愛心的沙漏。公帑與人心,都會損耗無休。要改善監管,無論是黨政體系的內部監管,還是慈善機構的社會監督,都離不開信息的充分公開。但信息公開不是因而只是果。信息公開的程度,體現的正是權力受制約的程度。汶川地震的舉世哀痛,令全社會的道德監督意願空前强烈,發國難財成爲人神共憤之所在。民心可用,我們需要一次透明公開的抗震救災與災後重建,這一切都必須從更充分的信息公開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