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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全國人大正在制訂五年立法計畫,個人破產法有可能作為一重要議題列入立法計畫。 |
中評社香港6月2日電/權威人士透露,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有關上市公司重整的司法解釋。如果順利,該司法解釋有望在年內出台。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在日前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中國人民大學破產法研究中心等共同主辦的“第一屆中國破產法論壇”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奚曉明表示,針對現在企業破產法在審理案件中具體適用法律的問題,最高法院已經啟動了關於破產法的系統的司法解釋制訂工作。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李曙光透露,最近全國人大正在制訂五年立法計畫,個人破產法有可能作為一重要議題列入立法計畫。《企業破產法》起草組組長、全國人大財經委原副主任委員賈志傑呼籲,“希望個人破產法能列入本屆人大的立法計畫,再經過幾年的努力形成正式的法律。”
全國人大財經委法案室主任朱少平透露,最近國務院正在組織修改保險法,可能會涉及保險公司的破產問題。銀監會也正在組織修改商業銀行的破產實施辦法。
此外,金融機構破產制度需要在破產法之外作出特別規定已成共識。專家認為,在金融機構的破產制度中,考慮到各類金融機構的特殊性,建立具有普適性的一般破產制度難度很大。因此,分業制定的破產制度應是更適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