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9日電/馬英九因南部雨災取消了參與端午龍舟競賽。台灣聯合報今日發表題為《互補共治:重新詮釋“雙首長制》的社論指出,“總統府”發言人的一段陳述,頗堪玩味,王郁琦說:“馬總統是尊重憲政體制的國家元首……“行政院”長是最高行政首長,勘災防洪是“行政院”職權……馬總統知“行政院”已採必要措施,將保持相關的觀察。”但王郁琦又說:“未來若災情嚴重,馬總統也不排除下鄉勘災。”
一場雨災,似乎成了馬英九對“雙首長制”之認知與實踐的例證。馬英九似乎認為:勘災防洪是“行政院”的職權,他必須加以尊重;勘災應由“行政院”主持,他若出面,恐有藉慰問災民搶鏡頭的譏評。
社論認為,這也許就是馬英九所說“就任後退到第二線”的實踐,也是他在就職演說所宣示的“權責相副的憲政體制”之體現。然而,這是否即是所謂“雙首長制”的精義?何況,這樣的“雙首長制”,如今看來竟連一場豪雨的考驗都經受不起。
社論指出,在李登輝及陳水扁任內,“雙首長制”徹底破敗。李登輝時代,連劉泰英亦可羞辱“閣揆”蕭萬長;陳水扁時代,則六易“閣揆”,無一不是被陳水扁折磨得身敗名裂。李扁二人皆以對“行政院”爭功諉過為能事,不但干政亂政,也完全侵害了“閣揆”應有的尊嚴及光彩。馬英九面對前車之鑑,因而有“退到第二線”及“權責相副”的思考;其用意應是在尊重“閣揆”及“行政院”,小則勿搶了“閣揆”的光芒,大則勿干擾了“閣揆”執政的風格與節奏。
但是,現行的“雙首長制”如果竟然變成了把“閣揆”綁在“立法院”,而“總統”連慰問災民也恐有所踰越的制度;這種思維,已不僅是“法匠”心態,簡直更已形同“法奴”。
其實現行“憲法”豈是如法國那種“行政權換軌制”的“雙首長制”?根據台灣的“憲法”,“總統”權責迄今不明。若謂總統權小,則連“國防、外交、兩岸”皆只是決定“大政方針”而已,“總統”甚至對“陸委會主委人選的建議權都於法無據;若謂“總統”權大,則“行政院長”既由“總統”任命,在十餘年來的實際“憲政”運作中,“行政院長”已經成為“總統”的執行長。但無論如何,“雙首長制”皆不可能演成“總統不宜勘災慰民”的結論。
社論指出,現行“雙首長制”並無明確的法制界際,但若操作到如陳水扁毀了六任“閣揆”的地步,或如馬英九連勘災慰問亦表猶豫的地步,恐怕皆非“憲政”義理之體現。馬英九及劉兆玄必須設法探尋出一套“互補共治”之道,否則不時皆會演出父子騎驢的尷尬局面。
“總統”直選,民意對“總統”自有寄望;再加上“雙首長制”的法制界際不明,亦使“總統”與“閣揆”不易有“一線/二線”的區隔。試想:馬英九在競選時發表的政見,教育、經濟,無所不包,並大力主張“大佃農,小地主”、“負所得稅制”或“十二項愛台建設”等等;但就任後卻忽又宣布“退到第二線”、“勘災防洪是“行政院”職權”,這是何其矛盾錯亂的“雙首長制”?倘若馬英九認為,他就任後的職權僅在“總統三權”,則當初何妨選謝長廷當“總統”,以“三權”節制“行政院”即可;又倘若馬英九認為,他不宜干預“行政院”,卻何以又要“行政院”執行其超越“總統三權”的競選政見?何況,倘若勘災防洪“只是”“行政院”的職權,馬英九又為何以電話向“閣揆”及“農委會主委”“關心”災情?這樣的“雙首長制”,根本自相矛盾,亦根本不能自圓其說,因此不可能行諸久遠。
在“民意期待”及“制度缺損”的“憲政”弔詭中,馬英九與劉兆玄應當重新詮釋“雙首長制”,在“相互信任”及“角色分工”的前提下,設法實現“互補共治”的效益。互補,例如水災,“閣揆”若被綁住,“總統”其實正可扮演安慰民情及吸收民怨的緩衝角色;而不可像現在這樣,“閣揆”無暇下鄉,“總統”宣稱不干預行政。共治,則是“府院”以全台大局著眼,不爭功諉過,共同承當起“完全執政,完全負責”的重責大任;因而,馬英九不必以“政見”綑綁“行政院”的“政策”,“行政院”亦不能讓“政策”被“政見”拘束。
現行“憲法”中殘破的“雙首長制”,原本即是“憲政”亂源。馬英九與劉兆玄除了關注法制的界際外,更應在殘破的法制中,以精誠合作來彌縫補罅,全力實現福國利民的執政職志。
不可曲解“雙首長制”,不可藉“雙首長制”來迴避責任;不可淪為“法匠”,尤其不可變成“法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