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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劉“內閣”首件政事被痛批確實是個警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6-12 08:48:05  


  中評社香港6月12日電/台灣中國時報今日發表“再急也得依法定程序行事”的社論說,馬政府就任不到一周,推出擴大內需與公共建設相關的追加減預算案,照說這個以補助地方為主的預算,應該受到地方政府的歡迎,沒想到經“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認為有違法之虞;藍綠“立委”見解雖不一,炮口卻完全一致,打得這筆千億預算滿頭包,而地方政府首長不分藍綠也都不滿意,“新閣”上台第一件“政事”就落得如此下場,確實是個警訊。

  一個基本上以老手組成財經金隊伍的“內閣”,何以會如此陣腳大亂?這裡頭當然有先天不足的因素,什麼是先天不足?因為過去八年,慘澹太久,馬團隊以“準備好了”成功營造“馬上就好”的想像,讓馬英九拿下七百多萬選票,以二百多萬的票差當選“總統”,國民黨重新贏回政權,“馬上就好”既是民意的期待,更是新政府的壓力。 

  為了回應這股期待,新政府在五二○就職前,就透過國民黨智庫系統密集開會,研究“馬上就好”的各種可能方案,推出短期應急預算構想就這麼成型。持平來看,構想起心動念是良善的,因為市景太低迷,用擴大內需的方式振興經濟成長,確實是個方法;就像過去八年,民進黨政府同樣用追加減預算辦理擴大公共建設或就業服務等等,用意就是在振興景氣。 

  社論指出,但是,過去八年民進黨政府提出追加減預算案或是特別預算案,和這一回新“內閣”碰到的問題都是一樣的,因此幾無例外,“立法院”預算中心都會來上一本報告:有違反預算法之虞。尷尬的是,過去八年“立法院”預算中心的報告是國民黨的武器,但涉及地方建設利益,國民黨“立委”虛晃一招,也沒真擋下任何天大的預算,只是讓追加減預算案與特別預算案的法理爭議,持續八年未決,直到國民黨重新執政,倒打了自己一耙。 

  根據預算法,要辦理追加減和特別預算,都是有清楚的條件需求,追加預算得依法律增加機關、業務或發生重大事故;追減預算得發生歲收短收或發生重大事故經行政院會提請“總統”以令裁減之。怎麼說,政黨輪替都不該是“重大事故”吧!民進黨政府過去提報類似預算案,曾被“立法院”函送“監察院”調查,有一年真的發生歲收短缺七十四億,“行政院”未依法辦理追減預算而挪用前年歲計賸餘彌補,當時的財政部還被監察院“糾正”了一番。至於特別預算,那更得是“跨年度預算”才符合編列要旨。 

  社論認為,從這個角度看,“行政院”要短期應急的追加減預算和特別預算修正案都有相當大的討論空間。隨便舉例,在“行政院”初始想法中,七月開放兩岸周末包機與陸客觀光,是最明顯有效提振經濟的短效良方,因此,“環保署”就提列“因應陸客來台提升環境生活”追加預算三千八百五十萬,數額不多,但就被“立法院”預算中心直指為涉嫌違反預算法的項目之一,“環保署”的需求還是要做,但是立刻從追加減預算中剔除,改納入“環保署”的例行預算支出。 

  這還是相對簡單的,許多地方政府提報的預算項目,都碰到類似問題,而遭到“行政院”相關部會打回票,要求地方政府重議。從四月底國民黨智庫提出構想,和黨籍地方首長初步交換意見,縣市政府提列過一次,五二○“新閣”到位正式再報一次,“立法院”開審引發爭議,再改提報一次,來來回回,縣市首長就提報了三、四次版本,而且提報後還不敢確知會不會過關。結果,兩項預算案都已提送“立法院”審議,甚至完成初審,然而,細目卻得等到六月廿日才會拍板定案,這不是開“立法院”的玩笑嗎?

  新政府上台,卯足全力希望“馬上就好”,這股認真值得肯定,但是,很多事急不得也不能急。展現政府政策的兩大主軸:預算與法案,都是急不得的大事。“新閣”未到位,前政府的預算執行狀況如何,新人未盡了解,遑論地方需求,“新閣”也來不及先期了解。急乎乎地推出追加減預算案與特別預算修正案,就是愈急愈搞不定的例子。 

  社論指出,情勢既已如此,新“內閣”再急也急不來,儘管“立法院”預算中心臚列數項有違法之虞,換言之,“立法院”再不滿意“行政院”這次預算編列,基於疾民所疾、苦民所苦,只要不是太過離譜,應該會放行通過。重要的是,接續下來的20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的概算編列在即,新“內閣”再辛苦都得挪出時間,和各部會、“立委”、乃至地方政府密切溝通,不能再關在辦公室裡做決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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