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13日電/有關台北縣聯合號海釣船日前遭日本巡防艦撞沉事件,日本“琉球新報”網頁版12日報道,台灣“海巡署”的船艦在事故發生後,爲了接走船上乘客曾侵犯事故現場附近的日本領海,日本外務省正在調查此事是否屬實。若確定的話,將“令人遺憾”。
報道引述日本第十一管區海上保安本部人員的話指出,侵犯日本領海的是在聯合號海釣船遭撞沉地點海域的三艘台灣巡防艦之中的兩艘,這兩艘船艦當時多次侵犯日本領海。
若情况屬實 日本擬向台灣表遺憾
報道說,台灣時間10日7時55分左右,這三艘台灣“海巡署”船艦當中的一艘駛入日本領海,因此在事故海域的第十一管區海上保安本部巡防艦立刻以無綫通話機警告台灣的巡防艦,指它已侵犯日本領海,幷要求它撤出當地海域。
報道又說,當時台灣巡防艦響應表示“要確認事故現場”;9時40分左右,它一度撤至日本領海之外。但是中午12時左右,這艘“海巡署”船艦又駛入日本領海,於12時10分左右才又撤離這一海域。
另一艘台灣巡防艦也在台灣時間上午11時45分至50分左右及一時至12時至12時05分左右駛入日本領海。
報道指出,日本外務省中國課的官員說:“有聽說台灣“海巡署”的船艦要來,但沒聽說這些船艦曾無視日方的警告駛入日本領海一事。事故現場位於日本的領海之內,台灣方面不能進行現場勘查等攸關行使主權的行爲,日本只有拒絕它入內。若台灣巡防艦侵入日本領海一事屬實,令人遺憾,將考慮是否向台灣方面表達遺憾之意”。
駐日官員:日方未要求50萬釋放船長
另據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分處官員12日指出,日本海上保安當局還在針對台灣海釣船“聯合號”日前在釣魚台海域沉沒的原因進行調查,日方迄今幷未要求五十萬日元(約新台幣十四萬兩千元)作爲釋放海釣船船長的條件。
台灣有報道指出,日本方面要求五十萬日元作爲釋放船長的條件。自沉船事件發生後,和日本海上保安部進行直接交涉的那霸分處處長李明宗,12日針對台灣的報道作了上述回答。
“聯合號”上的十三名釣客已於10日晚上經由海上保安部巡邏船在外海轉搭台灣“海巡署”的船只,於11日清晨返台。隨著兩名船員12日中午搭機返台,只剩下船長還被扣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