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15日電/曾表示拉法葉案就算動搖“國本”也要辦下去的陳水扁,由於在2005年公開指稱雷學明等人收受2千萬美元佣金而被控誹謗,台北地方法院將在明天傳喚陳水扁,這也是臺灣第一位以被告身分出庭的卸任“總統”。
據今日新聞報道,卸任不到1個月的陳水扁有官司得出庭了。因為他在2005年公開指稱拉法葉弊案中,雷學明等5人收受2千萬美元佣金,讓5位高階將領氣得提出自訴,陳水扁涉嫌誹謗,還召開記者會喊冤。
前海軍艦管室主任雷學明在2005年12月公開要求停止誣陷,並大聲吶喊“還我清白!我沒有拿錢!”前海軍艦管室副執行長王琴生也說:“我再一次呼籲政府,停止誣陷。還我清白!我沒有拿一分一毫佣金。”
法院16日即將傳喚陳水扁出庭,但卻是以被告的身分,這也成了臺灣卸任“總統”的第一例,規格應該會比照日前才為拉案出庭的李登輝,最外層有法警維持秩序,中層有“國安”單位負責警戒維安,至於貼身隨扈則是不配槍,陪著進法庭。
場外有支持群眾高喊“加油!加油!”、“總統早安!”這是陳水扁為頭目津貼案遠赴花蓮出庭,是他任內第一次;卸任後面對邱毅的炒股官司,雖然身為原告,高院傳他,但陳水扁沒現身,甚至連假都沒有請。
由於卸任“總統”喪失刑事豁免權,未來若屢傳不到,法院可以依法拘提,如今身為誹謗官司的被告,陳水扁周一會不會出庭,引發外界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