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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中日就東海問題達成原則共識。 |
中評社北京6月20日電(記者 張迎春分析報道)日前,中日兩國圍繞東海主權紛爭所展開的多輪談判和博弈,終于在雙方共同致力于構築新型中日關係的善意下,達成了“東海共識”。苦談三年未果的中日東海懸案,終于出現了破解的曙光。
6月18日,中日雙方同時宣布,兩國一致同意在實現劃界前的過渡期間,在不損害雙方法律立場的情况下進行合作,幷在東海共同開發上“邁出第一步”。除宣布7個坐標點連綫圍成的區域爲共同開發區塊外,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還提到,“中國企業歡迎日本法人按照中國對外合作開采海洋石油資源的法律,參加對春曉現有油氣田的開發。”
次日,中國外交部副部長武大偉反復强調,“春曉油氣田的合作開發和共同開發是兩回事。最重要的標志就是春曉油氣田的開發必須要依照中國法律來進行合作,這也標志著春曉油氣田的主權權利屬于中國。這點講清楚非常必要。”“春曉”,這個充滿詩意的名字,再次引發中國人的高度關注。
針對中日合作開發東海油氣田的前景,福天康夫首相說,“若一直爭執下去,油氣田的開發就永遠被耽擱”,中日要“把東海變成和平與合作的海洋”。從目前來看,這種大格局和務實的思維,是中日政治高層的基本共識。就中國國內民衆而言,要準確理解“東海共識”于推進“新型中日關係”的重大戰略價值——避免爲非理性的“出賣國家主權”的錯誤言論所干擾——首先需要梳理中日東海主權之爭的歷史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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