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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長登陸返台 “陸委會”要求寫報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6-26 18:18:26  


  中評社台北6月26電(記者 李仲維)據透露,“陸委會”雖然鬆綁縣市長申請前往大陸的事由以及縮短審查的時間,但仍要求縣市長返台之後,必須提出報告。

  “陸委會”今天邀集22位縣市首長溝通放寬縣市長赴大陸交流規劃案,據與會首長表示,“陸委會”認為,縣市長準用公務員的規範,不管是自費或公費,只要是以公假申請前往大陸,回台之後都必須向“行政院研考會”提出報告,

  “陸委會”也在草案中,也建議縣市首長向縣市議會提交一份報告。

  不過“陸委會”要縣市首長們回台寫報告的規劃,讓苗栗縣長劉政鴻相當不以為然,認為如此容易造成縣政府與縣議會衍生出其他的問題,造成府會關係緊張。

  “陸委會”在草案中也要求縣市長申請赴大陸之前,必須要先提出行程表以及出訪的理由,然後經由“內政部”召開“跨部會會議”審查,在審查的過程中,“陸委會”也會提醒縣市長到大陸之後,要如何和大陸官員相互稱呼。

  此外,也有與會縣市長提及,如果縣市長赴大陸招商,招攬的是大陸企業,這部分經濟部並沒有討論過,同時也可能會衝擊台灣的產業;但如果是招攬台商回台,要台商撤回在大陸的投資,又可能引起大陸方面的不滿。

  與會首長建議,如果要招攬台商回台投資,不如利用海基會每年三節與台商聯誼的機會,邀請縣市首長去做簡報、招商。

  “陸委會”在草案中,以“與縣市政業務相關的交流活動”,取代現行“參加國際組織舉辦的國際會議或活動”,做為縣市長申請赴大陸交流的許可事由,也就是放寬的範圍,幾乎與縣市政業務相關的交流活動,未來都可望成為縣市長申請赴大陸交流的事由。

  不過縣市長仍必須在兩週之前提出申請,然後由“內政部”召開“跨部會會議”審查,“行政院院會”預計下周四(7月3日)通過此案,“陸委會”認為這將可以導引兩岸縣市政交流向有利於兩岸關係的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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