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7日電/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26日通過了國務院關於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災及災後恢復重建有關工作情況報告,批准中央財政從今年起建立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基金,專項用於四川及周邊省份受災地區恢復重建。其中2008年首期安排災後重建基金700億元,明後年繼續作出相應安排。
據介紹,今年中央財政安排的700億災後重建基金中,有400億元專項直接用於補助汶川地震房屋倒損農戶重建住房。
在討論會上,很多常委還建議,在中央財政建立的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基金中,要加大力度支持災區農業建設投入。另外,有常委建議對災民進行異地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