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7日電/國民黨籍“立委”邱毅今天表示,在他因妨害公務罪入監的七個月期間,他本人未支領“立委”薪資;助理由於是公設,“立法院”直接將薪資撥入助理帳戶。
中央社報道,無黨團結聯盟籍“立法委員”顏清標因持有槍械,判刑三年六個月定讞,即將入監服刑,因顏清標未被褫奪公權,依據相關法令,顏清標仍具“立委”資格,但服刑期間是否支領“立委”身分相關公費、薪資引發爭議。
曾以“立委”身分入監服刑的邱毅今天表示,他不知道顏清標會怎麼做,但從社會觀感的角度,他認為自己的作法很公正。
他說,在他入監服刑的七個月,因為未執行“立委”職權,因此所有與“立委”有關的薪資與公費,他都未支領;但由於助理職務是公設,為“立法院”所聘,因此“立法院”會把薪資直接匯入助理帳戶,並非他個人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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