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日電/壹週刊報導“考試院長”被提名人張俊彥“受財團供養”,張俊彥今天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周刊的報道是汙辱人,他以生命保證,絕不曾收受股票,秘書也是他交大研究案出的錢。
壹周刊報道,張俊彥擔任交大校長時,曾特別將榮譽博士學位頒給寶來金融集團總裁白文正;後來他從交大校長退休後,依然雇用一名司機和秘書,這筆人事經費開銷,張俊彥都是向寶來報銷公關費用。
中央社報道,張俊彥上午出席中央研究院院士會議時,被記者詢及此事時表示,周刊如此報道是汙辱人,此時丟出這樣的“黑函”,到底是誰寫的?他熱愛社會、充滿著奉獻的精神、不在乎這樣抨擊。
張俊彥說,他用生命保證,絕不曾收受股票;秘書是他交大研究案出的錢,大家可以去查。
至於是否提告?張俊彥說,他不會去告人,法律保障基本人權,他保留此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