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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涌,40歲,新華社主任記者,資深足球記者,近20年的足球採訪經歷 |
汪涌,40歲,新華社主任記者,資深足球記者,近20年的足球採訪經歷。1996年新華社首支足球小分隊主創人員。1998年法國世界杯、2000年歐洲足球錦標賽“陪甲A看球”專欄作者。2002年赴韓日採訪世界杯,全程跟蹤中國隊和巴西隊比賽。2004年趕雅典採訪奧運會。2006年赴德國採訪世界杯。
作為派駐北京奧組委的記者,我對北京奧運會在全球聚光燈下籌辦、又不得不守住一些秘密的情形深有體會。上萬人共守北京奧運會的秘密,至今未出現一起因泄密事件而導致北京奧運會知識產權受到侵害的事件發生,確實是一個值得書寫的故事。
2001年12月13日,北京奧組委成立第一天,我全程採訪北京奧運會籌辦工作的經歷便開始了。七年來,我目睹和親歷了北京奧運會籌辦工作的每一個重要時刻和事件,印象最為深刻的就是簽下了十幾份保密協議。
第一份保密協議的簽訂,是在北京奧運會會徽徵集評選之時。這份兩頁紙、共有幾十項條款的協議,文本由國際奧委會提供,經北京奧組委補充後擬定。上面明確要求每一個參與者在會徽發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會徽的相關信息泄露出去,違者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據北京奧組委法律事務部副部長劉岩介紹,奧運會作為全球最受矚目的綜合性盛會,具有巨大的社會影響力和市場價值。要求相關人員簽署保密協議,是確保國際奧委會相關知識產權權益以及維護發布時莊重的氛圍所採取的必要措施。這已是國際奧委會在歷屆奧運會中的慣例。
北京奧運會的會徽具有巨大的文化價值和商業價值,是北京奧運會的形象景觀設計和整個市場開發等工作的核心,因此在完成相關的專利申請和知識產權保護等工作前,在設計、評審、批準等各個階段,有關人員都不能向外界泄露。如果因此而導致被人惡意搶注等行為發生,將會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並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北京奧組委法律事務部的丁碩介紹說,這些需要保密的活動,一方面須盡可能減少了解相關內容的人員數量,另一方面須要求每一位參與其中的設計者、評審委員、公證人員以及相關的工作人員,甚至包括像我這樣承擔會徽誕生報道任務的記者,都要簽下具有法律效力的保密協議。
此後,我又先後在採訪北京奧運會吉祥物、體育圖標、獎牌設計、火炬設計,包括正在進行的開閉幕式排練等過程中,簽寫了一份份保密協議。
保守秘密已成了參與奧運籌辦的工作人員的職業要求。這些秘密,既不能告訴父母妻兒,也不能向朋友、同事有絲毫泄露。參與其中的設計大師、工作人員、評委,包括國際奧委會官員等,無一例外。
正因如此,我們在工作的每一個細小的環節上,都得小心謹慎。會徽發布前一天,《瞭望》新聞周刊要刊登會徽誕生的文章並配會徽的標準圖,我們向北京奧組委的相關部門進行咨詢後,辦理了相關手續。操作中,周刊社仍然專門安排了一位機要司機和我進行交接,很好地完成了任務。
歷屆奧運會吉祥物設計都受到了極大關注。北京奧運會吉祥物的專家組進行創作時,他們拉到遠郊區進行封閉式修改, 後來又移到了韓美林位于北京通州的封閉的創作基地開展工作。創作期間,除了相關的後勤人員外,整個創作組成員沒有一個人能夠外出。
熟悉和了解這些事件的進展,有時候也是一種幸福的煎熬。如奧運會吉祥物發布前一周,全國各地的一些媒體同行,甚至一些海外媒體的記者,通過親戚朋友或是相關同事找到我,希望提前了解,我只能抱歉地表示愛莫能助。
薄薄的兩頁保密協議,沉甸甸地時時刻刻提醒著每一位參與者:必須將秘密保守到最後時刻。
在北京奧運會的整個籌辦過程中,簽署了相關保密協議的人員多達上萬人。正是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北京奧運會至今沒有出現過一起泄密事件。
2003年8月3日,北京奧運會會徽在天壇發布。
2005年11月11日,北京奧運會吉祥物在北京工人體育館發布。
2007年3月27日,北京奧運會獎牌“金鑲玉”在首都博物館發布。
2008年8月8日,北京奧運會主火炬在“鳥巢”點燃。
隨著一個個神聖時刻的到來,與之相關的光榮而神聖的保密承諾也最終完成了使命,這讓所有前期參與的人員欣喜而輕松。(《瞭望》新聞周刊 記者汪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