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9日電/聖達行資訊管理顧問公司未獲主管機關核准從事外匯保證金交易,卻與台灣中信銀在台招攬客戶,操作外匯保證金。台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期貨交易法,起訴張振國等五名聖達行人員,以及中信銀經理陳宏煒、襄理連兆強共七名被告,檢方並對當時參與決策的中信銀董事長辜仲諒發布通緝。
中央社報道,聖達行在公司網站首頁刊載,該公司是一間外匯金融服務機構,由C.K.張先生為首的一批金融及銀行界專業人士於1996年創立,並秉持“以超凡入聖的投資技巧、袛求完美達到理想收益”的精神,提供專業金融服務,業務涵蓋外匯買賣、企業財務顧問、資產管理等,並配合其他海外銀行一同推廣其金融理財業務。
不過,檢方在起訴書中指出,張振國、吳再明、李均其、李錦全、鄧啟新等人分任聖達行總監、副總經理,以及行政經理與業務經理等職務,卻在未獲金管會證期局許可下,對外宣稱聖達行是中信銀香港分行外匯保證金在台業務推廣人,招攬民眾投資中信銀香港分行的外匯保證金交易。
張振國等人在招攬到投資人後,便會帶他們前往中信銀總行,與中信銀金融市場事業處經理陳宏煒、襄理連兆強一同為投資人辦理開戶等手續,自2004年六月至2005年十一月,共收受美金約一百一十萬元、新台幣約一百五十餘萬元,為投資人非法投資外匯保證金交易,後遭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查獲。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表示,陳宏煒、連兆強向檢方供稱,與聖達行辦理相關業務均獲董事長辜仲諒指示,但承辦檢察官偵辦期間屢傳辜仲諒未到,只好發布通緝,時效十二年半,自2005年11月2日起算。辜仲諒另因在中信金插旗兆豐金案中被控背信、違反銀行法遭北檢通緝,通緝時效至2031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