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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西藏自治區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宣判大會,對拉薩“3·14”打砸搶燒嚴重暴力事件中的部分犯罪案件,依法進行公開宣判。(資料圖片) |
中評社香港7月11日電/西藏自治區政府常務副主席白瑪赤林10日下午在拉薩說,截至目前,西藏司法部門已經對參與拉薩“3·14”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的42名不法分子判刑。
白瑪赤林是在印度和意大利進藏采訪團記者招待會上說此番話的。
新華網報道,他說,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今年的4月29日舉行宣判大會,對拉薩“3·14”打砸搶燒嚴重暴力事件中的部分犯罪案件依法進行公開宣判。當日,有30名不法分子被判刑,獲刑最輕的爲3年有期徒刑,最重的被判無期徒刑。
“3·14”暴力事件發生後,司法部門拘役和留滯了953人,其中投案自首的有362人。目前,有116名犯罪嫌疑人正在受審。
6月19和20日,西藏拉薩市達孜縣、林周縣、墨竹工卡縣法院和山南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參與“3·14”事件的12名不法分子判刑。
至此,西藏政法機關共依法對42名不法分子進行了判決。這些犯罪人員涉及在“3·14”事件中的19起放火、盜竊、擾亂社會秩序和衝擊國家機關等案件。
在回答有關記者提出的“3·14”事件參與者是否會被判死刑的問題時,白瑪赤林說, 目前被判刑人員中沒有一例被判死刑,但是正在進行審訊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最終會判死刑要依據中國的法律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