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7月12日電/聯合晚報今天的社論說,這幾天,有些資料讓民眾看得津津有味。關於邱義仁住過什麼高檔旅館,海外旅遊吃過什麼好料,乃至於喜歡穿什麼名牌衣服……,都隨著邱毅爆料邱義仁的信用卡明細而“公諸於世”。
社論說,扁政府本來就有貪腐形象,邱義仁涉巴紐案也在被調查之中。現在加上這些花花綠綠的消費資料,真不知應當成八卦新聞,還是當成“全民公審”?
但這真的只是一則花邊新聞嗎?一年前,台新銀行被“金管會”罰鍰兩百萬元,另加處分停發新卡一個月,就是為了邱毅爆料陳致中和趙建銘的信用卡資料事件。台新銀因洩密而被主管機關重罰,自行懲處記過內部員工達百人以上。如今舊事上演,“金管會”要第二度處罰台新銀嗎?
台新控管內部資料是否有問題,固然有待查證 。但“立委”是透過什麼管道取得銀行內部資料,難道不也是問題核心嗎?而整件事是在“立委喜歡爆料,民眾歡迎爆料”的社會氣氛中燒起來的。反正藍綠對立,只要一方爆對方的料,就被當成“鋤奸英雄”一般受到喝采和附會。綠委對馬英九和國民黨官員的綠卡大爆料,邱毅對扁家族及其親信的消費習性大爆料,也不管資料來源和內容真實性如何,只要能讓對方焦頭爛額,能擴大自己的“群眾基礎”,能在媒體上熱鬧一陣,就達成爆料目的了。
社論說,如果這就是台灣的常態現象,或甚至被視為“揭弊”的正當手段,那不如大家一起來宣布“司法已死”!個資遭到洩密,在現代法治社會根本是犯罪行為,還敢大搖大擺開記者會“公告”嗎?和邱義仁同涉巴紐案的黃志芳的帳戶也被洩露,他二人的財務資料,就算正受司法調查,也仍在“偵查不公開”的階段,連檢察官都無權公布。“立委”拿著他人刷卡明細開記者會,調侃某某人愛穿某某名牌衣服,此事如果具有正當性,則政商名流難保不成為下一次“公布欄”上的受害者,又有那一個平民百姓的隱私能受到保護?
張俊彥被爆料以及白文正之死事件後,輿論還認真檢討過爆料風氣的惡劣影響。但爆料之風何曾收歛?何曾被繩之以法?司法單位要查邱義仁,金管會要查台新銀,而正義之線只到此為止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