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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案打馬 綠營反被套牢難解套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7-17 13:56:04  


特偵組偵辦民進黨“內閣首長”特別費案15日偵結。
  中評社台北7月17日電(記者 林淑玲分析報導)台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首長特別費案,起訴五名前扁政府首長及四名幕僚,綠營焦急不已,憂心會有更多綠官被起訴,動作一波接一波。探索源頭,特別費案原是綠營用來“打馬”的秘密武器,未料自己反而受到重傷,也是當初所始料未及。

  國民黨大黨鞭林益世日前原本提出特別費除罪化特別法,遭黨內外質疑公平性有問題,予以反對,該草案已於五名綠首長遭到起訴後緊急撤回,不了了之。綠營現在非常焦急,不但全面告發藍官,今天也透過親綠媒體大聲呼籲,主張特別費案是“歷史共業”,應加速通過除罪法案。

  不過,在台灣民間的整體氣氛上,主張為特別費除罪化的聲音幾乎沒有,尤其是在通膨高漲的年代,一般小市民都過著節衣縮食的日子,從檢方的起訴書看到政府官員家裡的吃穿用,甚至敷面膜都可以報公帳,誰不火冒三丈。

  綠營更荒謬的說法是拿馬英九被指控在台北市長任內詐領特別費1111萬元,來跟這次被起訴的五名首長比。司法單位偵辦特別費案爭議最大的地方,就是對藍官與綠官大小眼,查馬英九很嚴、查綠官較鬆,馬通過考驗,綠官卻被卡住了。綠營還拿兩者相比,根本是風馬牛不相及。

  台灣的首長特別費,依規定分為兩部分,其中半數只要簽字就能領錢,一般稱“領據”,例如每月特別費總額新台幣10萬元,其中半數5萬元,月初由首長簽字就能把現金領走,另外5萬元,必須用單據來報銷,沒花完必須繳庫。檢方2006年開始偵辦“國務機要費”、特別費案,從陳水扁以降凡是綠官的部分都不查領據的部分,只查須要單據報銷的另一半。馬英九的部分則是兩者都查,馬英九因領據的款項進入私人戶頭才被起訴,後來獲得無罪判決。

  這次被起訴的綠官,像前“教育部長”杜正勝謊報送禮名單,以及拿私人消費報公帳,看來是凶多吉少。更令人感嘆的是,馬英九案吵得天翻地覆時,蘇貞昌曾主張特別費案為“歷史共業”,不宜藉此清算鬥爭,未獲黨內支持。綠營當時一片殺氣騰騰要追殺馬英九,對照現在要求立法除罪,態度有如天壤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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