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18日電/台北檢方偵辦312維新館踢館風波終結,費鴻泰等4名被指踢館的藍營“立委”,獲得不起訴處分。這4位“立委”表示,這是司法還給他們一個公道。
2008年“總統”大選,4位國民黨“立委”和綠營爆發衝突的312維新館踢館事件,檢察官偵查終結,將當時長昌競選總部總幹事李應元等4人,依妨害公務與妨害自由等罪嫌進行起訴。而4名“立委”則是因為僅在公共空間活動,並未進入競選總部而不予起訴。
RTI報道,當初為了避免影響馬英九選情,而設立停損點退出國民黨的“立委”費鴻泰表示,邪不勝正,現在社會可以看清真相了。4人中唯一的女性“立委”羅淑蕾則表示,是非黑白,其實大家都很清楚,司法是公平的。另一位藍委羅明才則表示,這遲來的正義證明,選舉時沒有法律假期,絕對不能利用選舉的理由違反法律,妨礙他人自由及公務。羅明才說,“總是還給我們4位一個公道,當然正道自在人心,雖然是遲來的正義,但是我們還是感到非常的高興。”
當時除了費鴻泰為了馬英九選情,決定離開國民黨。國民黨也對其他3位“立委”處以停權1年的處分。國民黨團書記長張碩文對此表示,國民黨團曾向國民黨中央反應過這個問題,但黨中央表示,將會維持原定的停權處分。而退出國民黨的費鴻泰則表示,他將會在適當的時候回到國民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