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19日電/台灣前海軍中將雷學明等人自訴陳水扁誹謗案,台北地方法院定下周一上午十點再次開庭,陳水扁將出庭應訊;這是他卸任“總統”職務後,首次以被告身分出庭。
聯合報報道,“國安”單位已經與台北地院聯繫,法院將會以“國家元首”的規格做好法庭內外的安全維護工作。
庭訊將在第七法庭進行,周邊的第六及第八法庭也將淨空,讓“國安”人員進駐,維護陳水扁安全。
05年12月1日,陳水扁接受東森電視台專訪,對拉法葉購艦弊案佣金高達150多億元提出質疑,懷疑雷學明、王琴生、張瑞帆、康世淳、程志波等五名前海軍將校軍官收賄,雷等五人因此向法院自訴陳水扁誹謗,並提附帶民事求償2000萬美元。
當時民進黨“立委”徐國勇、賴清德曾經舉行記者會,指控拉法葉艦案被告雷學明等人收賄,雷學明等五人也一併控告徐、賴涉嫌誹謗,亦對兩人各求償2000萬美元。
台北地院上個月曾傳訊過陳水扁,陳水扁以另有行程為由,臨時請假未出庭;法官改期下周一開庭,並諭令若陳水扁再不到庭,即予拘提。 |